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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拿外卖,不取快递,
穿上我的帅气西装,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
我是实习生,我为“勤工俭学”代盐!
不抱大腿,不吹彩虹pi,
穿上我的职业套装,将妆容化成知性模样。
我是实习生,我为“就业准备”代盐!

无论是以勤工俭学为目的还是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生,都是参与工作的一种形式。
但是,企业聘用实习生,会构成劳动关系吗?
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请随小编进入今天的《YOYO说法》吧~




本期《YOYO说法》结束了,为给大家提供更多精准内容,如有职场中的法律疑惑,可在留言处写下你的问题,小编会摘选大家较为关注的内容呈现在之后的《YOYO说法》中,欢迎大家踊跃留言哦~
下一期内容,将奉上:
《企业合并/分立/换老板/换投资人/换法人了,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