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了嘛?
What?
还没登记!
那就请收好这最后的弥补机会
通知来得太突然
小编简明扼要
麻烦大家转发告知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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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全省统一:未能在3月31日前完成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的,如果是在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允许在4月14日前补办备案登记。
同时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间也将延长至5月15日。
所以,未及时办理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车主请在最后的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就近服务网点尽快完成备案登记。
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服务网点
经过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继续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止!
截至4月1日,全市已备案登记电动车200万辆,日均登记2万辆。

另外,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车辆,请务必于5月15日前到市车管所完成注册登记办理。
截至目前,市本级已注册登记上牌八十余块,我市首块新版电动自行车号牌0000001号也已被一位姓应的市民于3月27日领走。
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在使用期间,驾驶人必须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文明安全行车。
温馨提示
抓紧时间
抓住最后的时机
4月14日前
去登记
快去登记
赶紧去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