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医疗费用医保能报销?医保“三目录”是如何确定的,包括哪些内容?今天为大家详细讲解!
整理|金柚网(ID:MissU_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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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实行目录管理,目录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按规定由医保基金与患者个人按比例分担,在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一律不予支付。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就是常说的医保“三目录”。
医保药品目录采用准入法,主要由国家统一制定并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医用耗材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是由国家制定医保准入和管理政策,原则上由省级医保部门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准入法与排除法确定。
甲类药品: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参保人不先行自付。
乙类药品: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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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员疾病治疗费用,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制度规定,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包括以下6种情形: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6.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如肿瘤的人群筛查属于公共卫生范畴,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所以肿瘤筛查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