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证监会和股转公司先后就此次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的一批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一张图带你看懂:
由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对于精选层企业的市值判定应当按照公开发行价格进行计算,但由于目前政策尚未开始进行公开发行,因此我们暂且不对目前的创新层企业进行市值筛选,仅进行财务指标的筛选,即: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标准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标准三: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标准四: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目前尚在新三板挂牌并挂牌时间满一年的675家创新层企业,按照以上标准对其筛选后,我们得到:不考虑公开发行市值的情况下,符合精选层财务标准的创新层企业共有322家,占全部创新层企业的47.7%。仅符合一项标准的企业最多,有214家;89家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标准;18家企业同时符合三项标准;1家企业同时符合四项标准。合计共108家企业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标准。不考虑公开发行市值的情况下,符合标准一的企业数量最多,有250家;符合标准二、三、四的企业数量分别是82家、37家和81家。仅就财务标准来看,标准三最为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