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填写税号吗?
答:必须填写,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如果购货方是企业纳税人,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向销货方提供本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号。销货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也必须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购货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号。
注意:根据公告规定,在7月1日之后的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号信息的,皆视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有效的税收凭证进行计税、退税、抵免等。

2“公告”执行之日起,2017年7月1日之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依然有效,能否报销?
答:“公告”中所规定只是针对从2017年7月1日之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017年7月1日是发票开具的起始日期,不是发票报销的截止日期。例如:2017年6月1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没有填写税号,2017年8月份依然可以正常报销,不受“公告”规定影响。

3购货方如果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如何填写?
答:通常情况下不需要填写,例如政府机构、工会组织、自然人、国外企业等等,如购货方不能确定组织机构属性,可咨询所属税务机关。

4“公告”执行之日起,如购货方收到没有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出现税号信息未填写的发票,可联系销货方换票重新开具,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票,一般没有时间限制。对于开票方来说,有义务提醒购货方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号,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在开票处张贴明示。

5开具所有的类型发票都需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号吗?
答:一般情况下,发票上没有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原则上不需要填写。
具体以下几种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有“纳税人识别号”一栏,需要填写;

➤ 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有“纳税人识别号”一栏,需要填写;

➤ 农产品收购发票,有“纳税人识别号”一栏,需要填写;

➤ 卷式发票(即通用机打发票),有“纳税人识别号”一栏的,需要填写;反之,则不需要填写;


➤ 定额发票、过路过桥费、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发票票面上没有“纳税人识别号”一栏,不需要填写;

➤ 取得《二手车销售发票》在买方栏中“单位代码/身份证号码”栏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 其他发票基于上述原则自行判断。

6“公告”执行之日起,开具的发票商品项目还可以根据需要填写“办公用品”、“食品”、“礼品”、“日用品”等名称吗?
答:原则上不可以,因为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必须按照实际销售内容开具发票。当前税务部门加大相关问题的管理力度,并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监管,所以以往开具的比较笼统的商品项目,现如今必须依据具体商品明细进行开具,具体细化到何等程度,企业可视核算或管理要求而定,并取决于消费者需要。

7个人抬头凭证开具有何要求?
答:个人抬头凭证属于可税前扣除凭证,前提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符合真实性及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常见几种情况如下(不限于以下情况):
➤ 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 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 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 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 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
➤ 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8新政实施之后,预付卡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来看,在预付卡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都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就意味着持卡人的购卡金额无法抵扣进项税。
购买预付卡,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
因此,企业购卡后未使用的,不得进行税前扣除;购卡后使用的,在使用时相应结转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比如,用卡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用于职工福利的,凭购卡发票复印件、职工领卡签名记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凭据等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用于业务招待的,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9所有的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吗,餐费如何做账?
答:不是所有的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不限于以下范围):
➤ 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 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 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 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 一些设立内部食堂的企业,在为其内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同时,负责招待一些外部客人的费用也属于业务招待费。
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种各样,不同情况产生的餐费,会计账目处理是不同的:
● 员工年终聚餐,午餐费、加班餐费应计入应付福利费;
● 出差途中符合标准的餐费计入差旅费;
● 员工培训时合规的餐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 企业管理人员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列入会议费;
● 企业开董事会发生的餐费,列入董事会会费;
● 企业委托加工的,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宣传作用的,作为业务宣传费;企业因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费用作为业务宣传费;企业在搞促销活动时赠送给顾客的礼品,作为业务宣传费。
● 拍摄影视作品时吃饭作为道具出现(成本),都不算招待费。还比如误餐费(不需要发票)
● 误餐费是企业职工因工作无法回企业食堂或者家中进餐而得到补偿,而业务招待费是对外接待业务企业和个人而发生的吃、喝、用等费用,它的消费主体是企业以外的个人,不是本企业的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