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纳税人咨询在新电子税局上办理业务,登录后提示“当前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状态”。要知道系统认定非正常户,可是会停止发票领用,依法追征税款及滞纳金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在新电子税务局如何操作解除非正常户状态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理。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二)对欠税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追征税款及滞纳金。
企业若存在未按规定报税、缴纳税款税务登记信息比对不一致等情况就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需恢复履行纳税义务的,在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即可解除其非正常户状态。取消纳税人非正常户认定后,原流失状态的发票、证件等恢复至正常状态,宣告失效的证件状态不变,可正常办理业务。
第三步
纳税人存在未办结事项,系统弹出提示框显示您未办结事项详情。
如存在未申报或逾期信息,未结事项详情中提示:“存在逾期未申报信息”,点击【查看】后可跳转至未申报详情页面。
如存在未办结的违法违章信息,未结事项详情中提示:“您存在未办结的违法违章信息,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点击【查看】后可跳转至违法违章信息详情页面。点击【刷新】可重新获取未办结事项办理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等。
如果非正常户认定时间早于2022年12月20日,线上无法办理,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
来源:北京税务、小陈税务08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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