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江湖方式进入,以商人方式退出。”冯仑用这句话对创业做了总结。但我们看到的很多初创公司到最后却没能像万通六君子那样好聚好散,创业兄弟反目成仇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果我们能够提前设定完美的解决机制预防,那就很大可能避免后续僵局产生。

在创业早期,创业者们对于股权、利益等方面的处理是天然的“空白”,诸多签署的早期文件和合同都缺少合理的法律保障,导致在创业之初就埋下了爆发的伏笔。
一般来说,初创公司一开始都不怎么赚钱,看似不存在利益分配的问题。但是,如果前期没有规划好公司经营宗旨,以谁的利益第一时,日后的经营方针、市场策略,便会产生原则性冲突。团队的价值观不统一,会导致后期的决策、执行、反馈机制都会受到影响。
由钱的问题延伸到控制权问题,创始人和合伙人分不清楚谁是“老大”,谁都想当CEO。
在我们身边时长会有合伙人关系不融洽、观点不一致,最终分道扬镳的事情出现。其中,最为容易犯的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强加于他人。在初创团队中尤为严重,特别是之前属于职场角色,处处受到领导、老板的束缚,好不容易自己出来干,还不能自己说了算。过分强调名份,而容易忽略岗位权责的明确划分,最终容易产生跨部门、跨职责的横加干涉,引起内部矛盾。
初创企业要想壮大一定需要资本的力量,但一旦有了外部资本介入,就意味着资本要和创业公司共担风险、分享红利,资本为自身利益着想,就会插手公司内部事务。
在此期间,新老股东就有可能产生不愉快,原法定代表人及创始股东在公司中逐渐受到投资人团队的排挤并日益被边缘化,在多轮融资过程中,创始股东股权有可能不断被稀释,双方矛盾频出,公司经营就会陷入僵局。
创始团队最好提前沟通,促使价值观达成共识。早期,公司一般赚的没有那么多,要么你多给一点决策权,多给一些信任,要么就是多给点股份,这样即使严厉、有约束也能理解。
明确合伙人标准,减少内耗发生几率。合伙经营的目的是找能干的人,干想干的事,假如能力不再其位,便不能谋其权,否则日后能干的人上来,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留不住人才。创办公司钱不是首要因素,人才是关键。这点如果都无法达成共识不合伙也罢,免得日后朋友、兄弟、同事变为仇人。
“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拖着最伤人”,恋爱里的名言送给初创公司一样合适,创业路上难免遇到分歧,能解决的矛盾尽量解决。在控制权上,我们可以制定合理的决策机制,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都有参与决策的机会,如果双方都要“死死握住”,实在解决不了就分开。
但分手也要好聚好散,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和平分手的合伙人走了还能处处维护原公司的名誉和利益,撕破脸皮闹得人尽皆知的分手不但折了自己的名声还损害公司的利益。
对初创企业来说,融资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当有投资人出现并有意愿投资时,创始股东喜出望外之余经常忽略了对于投资者的考察。而且急需资金支持的初创企业及创始团队也往往缺乏足够的博弈能力。
所以,创始股东一开始就要统一战线,最好从寻找事业合作伙伴的高度对拟投资人进行考察,对拟合伙对象进行必要的反向尽调,对投资后的控制权、对赌条款等要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以后处境困难,甚至被淘汰出局。
“独行快,众行远”。社会高度分工催生出联合创业的情况,而创始团队各成员之间达成清晰稳定、公平合理的共识是初创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正确处理好股东间的矛盾与关系,为公司实现业务经营的里程碑、上市及后续的资本市场运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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