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高新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推进国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对重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以科技部火炬中心《2020年国家高新区综合发展与数据分析报告》为依据,对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发展情况进行分析,以《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为指导,提出以“两创新三优化”为抓手,推动重庆市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十三五”期间重庆市国家高新区规模排名情况
“十三五”期间,重庆新增荣昌、永川2家国家高新区,全市国家高新区数量增至4家,位列全国各省市第16位、位居西部11省[ 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 、四川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锡林郭勒、阿拉善盟,涉及十二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此处西部11省不包括西藏自治区。]并列第3位(其中四川省8家,陕西省7家,广西壮族自治区4家)。
(二)2020年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发展排名情况
截止目前,重庆共有4家国家高新区,从2021年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2020年国家高新区综合发展与数据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可以分析得到:2020年,早期获批的重庆高新区位列全国第41位,较2019年下降6位;近期获批的3家国家高新区表现相对较好,其中璧山高新区位列第92位(较2019年上升7位),永川高新区位列第129位(较2019年上升7位),荣昌高新区位列第139位(较2019年上升10位)。
表1 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十三五”期间排名变化情况

(三)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全国总体排名情况分析
由表1可知,一方面,重庆高新区排名持续下降。2016至2020年,排名呈现持续下降趋势(除2018年排名上升1位外),从全国第24位下降至第41位(整体下降17位),与全国高新区第一方阵差距显著。同时,《报告》也显示在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能力、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四个方面,重庆高新区拥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璧山、荣昌、永川等三家国家高新区排名有所提升。璧山高新区排名连续2年冲进前100,位列第92位;荣昌、永川为2018年新获批的国家高新区,虽位列120名后,但排名均上升5位以上,具有良好发展态势。
(一)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发展成效分析
近年来,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对全市的创新引领作用初步显现。一方面,成为促进重庆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019年,全市4家国家级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为4938亿元、占全市比重为20.9%,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全市的比重分别为28.3%、15.7%,所占份额相对较大。另一方面,成为带动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引擎。2019年,全市4家国家级高新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975家、占全市的31.4%,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881亿元、占全市的43.2%,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3184亿元、占全市的40.1%,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带动效应较大,已然成为重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
(二)重庆市高新区与全国、西部国家高新区对比分析
1.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发展规模对比分析
由表2可知,重庆市国家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平均规模基本与西部地区平均规模持平,但普遍低于全国平均规模。与全国平均规模相比,除“出口总额”高于全国国家高新区平均水平以外,其余指标均低于全国国家高新区,其中“营业收入”“上缴税额”表现最差,分别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8.5%、39.9%;与西部地区其他国家高新区相比,“企业数”“从业人员”“工业总产值”“出口总额”高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其余3项指标低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总体而言,7项指标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均差距不大,整体水平基本持平。
表2 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发展规模对比分析

2.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发展速度对比分析
由表3可知,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发展速度整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除“企业数”“营业收入”“上缴税额”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外,其他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出口总额”“工业总产值”“净利润”更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营业收入”“上缴税额”的不足,尤其是“上缴税收”指标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6.4个百分点,较大程度影响了全市国家高新区的总体发展进程,高新区内企业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其经济发展质量。
表3 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发展增速对比分析

(三)重庆市国家高新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重庆市国家高新区整体发展质量不高,结合园区发展实际,总结发现导致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管理体制、运营模式创新力度不够。当前除重庆高新区外,其余3家国家高新区都是在原有工业园区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由于地域分散,原有工业园区未能实行统一管理,新成立的高新区管委会在“统一管理”的具体事项和权限方面参差不齐,未能形成有效合力,管理体制、运营模式与南京江北新区的“管委会+N家运营公司”、苏州工业园的“公司主导1+1模式”创新模式相比较为滞后。二是国家高新区自身高质量发展不足。其中,重庆高新区排名持续下至全国第41位,远落后于第一方阵;璧山国家高新区获批时间为2015年,荣昌、永川2家国家高新区获批时间为2018年,建设周期相对较短,3家高新区未能实现从工业园区偏重产值的模式转变到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的模式。三是后续替补力量不足。重庆市国家级高新区仅4家、排名全国第16位,规模较小,同时全市市级高新区数量仅9家,替补梯队数量不足,向国家高新区注入新鲜血液难度大。四是,国家高新区创新主体结构需完善。目前,创新主体是推动技术创新、经济发展的主要践行者,当前重庆市国家高新区“营业收入”“上缴税额”等指标普遍低于全国、西部地区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企业增长率为-1.47%,创新主体发展质量不足、支撑力度不够,需进一步优化创新主体结构。
(一)创新高新区管理体制
建议成立全市高新区发展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统筹资源,协调规划,重点推进,探索赋予国家高新区在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方面的市级管理权限。一是,赋予用人自主权,支持高新区在机构编制总数内自主设立、优化工作机构,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实行大部制、扁平化管理。二是,赋予负面清单以外的市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高新区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和项目告知承诺制。三是,支持高新区探索建立议事决策类、部门合署类等模式的管理机构,提升高新区管理效能。
(二)创新高新区运营模式
支持国家高新区探索建设、运营、招商和园区服务的市场化模式,探索运行管委会主导的“管委会+N家运营公司”的运行机制。一方面,与高新区管理机构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培育发展具备经营自主权的运营能力、资本实力较强的投资、建设、服务运营公司;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新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发行债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重组上市。
(三)优化高新区梯队布局
围绕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全市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布局。一是,提质提档升级全市的4家国家高新区,主动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级战略,深化与成都、北上广深等地的创新协同、成果对接、资源共享,力争将重庆高新区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璧山高新区等建成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二是,积极创建国家高新区,大力推进市级高新区争先进位,有针对性地支持大足、涪陵等9家市级高新区开展“以升促建”工作。三是,全面争创市级高新区,鼓励各类开发区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本地实际,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区域特色,提升园区建设水平,申报市级高新区。
(四)优化创新主体结构
强化创新主体对高新区的支撑力度,引导创新主体向高新区聚集。一是,支持相关部门针对高新区优先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申报等政策、计划,针对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探索制定土地转让优惠、研发投入补贴等激励政策;二是,支持高新区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大全产业链科技型中小企业招引力度。鼓励高新区持续完善科技型企业认定及管理服务,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实现与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的互联互通;三是,优先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高新区创新创业,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途径,孵化和培育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
(五)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强化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一是,支持高新区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和优势领域,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型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建立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专业机构向科技型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科技创新服务;二是,建立国家高新区与市级部门“直通车”制度,在项目申报、财政补助、用地报批、证照发放等可直通市级有关部门;三是,加大推进高新区改革力度,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推进高频事项“渝快办”。
来源:《重科智库》2021年第17期
作者:吴莲漪
编辑:张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