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随着国内经济逐步复苏以及国家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巨大内需市场的红利逐渐释放。在此背景下,鼓励全社会微创新,大力发展微经济,有利于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因此,建议我市紧抓经济内循环发展机遇,激发微创新活力,助推微经济高质量发展。
微创新是微经济的核心,通常是指以用户为中心,通过对消费者体验的深度挖掘,而进行的一种创新模式。微创新既不是大规模的、颠覆式的、革命性的创新,也不是改进式的、渐进性的创新,而是一种新的创新思路。相较于传统创新而言,微创新具有创新主体“名望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多元主体)、 创新投入微少、技术创新含量低、满足用户需求、基于开放平台进行创新等特点。目前,典型的微创新包括:基于微博、微信、 应用商店的应用开发、众包模式、科技博客、3D打印服务;在各类平台上发布的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数字内容产品;以及依托互联网平台所提供的出行、餐饮、零售等多样化服务等。
近年来,深圳、北京、杭州、湛江等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微创新,支持利用微创新推动民生发展,大力营造微创新的社会氛围,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的格局。
(一)深圳:强化微创新助推民生发展 深圳南山区先后出台《全面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指导意见》 《南山区“民生微实事”工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编 制《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发布涵盖体现科技服务民生、 促进居民生活便利的 “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等创新项目,支持将各种形式的微创新应用到政务工作中,提升“民生微实事” 项目服务水平。
(二)北京:提升微创新市场的监管水平北京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对“直播带货”“微商电商”“在线教育”等微创新活动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建立包容审慎监管目录库,并动态调整、探索适用于微创新的“沙箱监管”措施,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处置。
(三)杭州:加大微创新平台建设力度 杭州大力支持以直播电商为主的微创新发展,出台《关于加 快杭州市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对全国范围 内头部直播电商企业(包括 MCN 机构、主播工作室、头部主播、 直播平台、直播电商服务商、直播电商内容生产商、明星直播经纪机构等)以及直播电商重大项目的招引力度;积极鼓励集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多业态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建设,通过配套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直播电商平台的建设。
(四)湛江:大力营造微创新良好氛围 湛江市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为目的, 积极开展湛江市微创新系列活动,包括举办“微创新·全市青少 年小发明竞赛”“微创新·全市大学生专利设计大赛”以及“微 创新·草根达人”等活动,并通过网上投票、评委会票决等方式评选出“湛江市微创新·草根达人”10 名、“湛江市微创新·大 学生专利达人”10 名和“湛江市微创新·青少年小发明达人”10 名,进一步提高了微创新系列活动知名度,激发了全市开展微创 新的热情与活力。
(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微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发布微创新行动指南。建议重庆紧抓微经济的发展机遇, 激发我市人民创新热情,出台推动微创新等多种新业态新模式发 展的政策措施及行动指南,为小微企业及相关创新主体提供创新 指导。二是围绕重点产业做强微经济。鼓励全市汽车、电子信息、 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相关创新主体在研发设计、 中试生产、配送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微创新,开发工业配套微 产品,培育工业产业链微经济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大型企业参照 海尔模式,主动向社会开放研发、设计和生产环节,借用“微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三是设立微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微创新双创平台和微创新企业发展。
(二)大力开展活动,营造微创新社会氛围
一是举办微创新系列活动。建议重庆借鉴湛江市微创新系列 活动经验,积极开展“微创新发明竞赛”“微创新专利设计大赛” “微创新达人评选”等微创新系列活动,培育微创新品牌。二是搭建微创新供需对接平台。建议重庆充分发挥猪八戒网、易智网 等服务平台的作用,面向全社会征集微创新、微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信息,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引导微创新与重庆传统产业融合。三是鼓励全民参与微创新。建议重庆大力支持 “副业创新”,推动新个体经济发展,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 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全力营造激发微创新、发展微经济的创新创业环境。
(三)强化监督力度,优化微创业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审慎监管模式。建议重庆以强化监督促进微经济高 质量发展为抓手,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探索对网络直播、线上教育、微商卖货等微创新活动制定科学合 理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微创新发展留足空间。二是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优 化微创业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三是落实违法处罚。 尊重市场规律,对微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者处置, 促进微创新活动规范健康发展,对以微创新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 进行处罚,为微创新个体营造良好的微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其迅 速发展壮大。
(四)深化服务支撑,搭建微创新服务平台
一是打造微创新科技服务平台。建议由市科技局、市知识产 权局联合打造微创新科技服务平台,开展外观设计专利(特别是 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挖掘服务、专利信息服务、申请指导服务,强化产品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激发企业及个人的微创新活力。二是打造微创新双创服务平台。建议从重庆现有的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平台中遴选一批优质创 新创业服务平台,重点打造微创新精品双创平台。三是支持创新券在微创新中的应用。强化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技术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创新券在微创新中使用,支持接券机构为微创新主体提供与微创新活动相关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科技咨询、外观专利设计咨询等技术创新服务。
来源:重科智库
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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