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04月21日,宁夏公共资源中心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共计58个品种拟撤销挂网,公示期截止04月26日。
涉及品种:感冒清热颗粒橘红胶囊、舒肠口服液、肝肾安糖浆、失笑散、健脾糕片、注射用绒促性素、注射用绒促性素、三七伤药片、益母草膏、注射用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固精麦斯哈片、银翘解毒片、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等:
通知原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发[2021]182号)要求,我中心组织开展了2022年终止挂网药品(第二批)审核工作,现将通过审核的药品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2年4月21日至2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0951-6891069
区交易服务中心医药招标采购科: 0951-6891057
2022年终止挂网药品(第二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