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25日,江苏药监局发布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共4批次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全部为中药饮片,其中3批生产企业回复未生产过该抽检产品;对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
江苏省质量公告原文

依据年度抽检工作计划,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
现将抽检中发现的4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予以通告,涉及饮片:淫羊藿、麦冬、牡丹皮、沙苑子;
本次不合品种均为中药饮片,其中有3批次不合格饮片显示来源于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但企业声明未生产过该抽检产品。

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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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信息
01 广西药监局
广西抽查检验结果共计涉及22批次产品,其中:
制剂品种:花蛇解痒胶囊、祛风止痛丸、坤宝丸、五子衍宗丸、风热感冒胶囊、抗病毒口服液;
中药饮片:芦荟、海藻、防己、紫石英、甘松、当归、天葵子、谷精草、山豆根、龙骨、茜草、百部、旋覆花;
制剂品种抽检不符合项目中全部涉及装量差异值得关注;
【点评】
一直以来,如何保证药品每一最小剂量单位装量准确且全部符合规定归于药企来说都是难题,尤其是存在引湿性的固体制剂,受水分增长影响常会出现装量不合格,小编见过使用检重秤对胶囊剂、片剂逐粒称量的,也见过在线红外扫描的;
不知道大家都是用什么方法来控制装量的,欢迎留言交流;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和日常监管需要,我局组织对全区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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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详见下图:

















我局已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公告不符合规定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02 河北药监局

按照《2022年河北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河北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
现将药品监督抽验中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予以公告:
1、标示安国市深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防己(批号C149211001)经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被抽样单位为沧州市南皮阳光医院)。
2、标示四川金岁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批号211001)经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被抽样单位为张家口市万全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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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公告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上述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必要风险控制措施,于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公告中涉嫌假冒的药品,要查清相关来源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