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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卷乐1,3、石蕾2、徐波2、王玉洁1、高孟绪2、王超2
(1.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01;2.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北京 100862;3. 江苏省地理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南京 210023)
科学数据标准是科学数据长期获取、处理、保藏、加工以及可持续访问和共享利用的基础。科学数据标准化的程度也是衡量世界各国积累和有效利用科学数据资源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在标准体系的整体控制下,可以有步骤地按轻重缓急解决各类科学数据标准问题,从而把科学数据面临的短期标准制修订问题和长期系列标准维护问题融为一体,达到稳步提高科学数据管理的标准化程度的目的。
如果缺少标准体系的统筹协调,不仅导致各学科领域科学数据中心建设缺少顶层指导,也容易使不同科学数据中心之间、科学数据中心与行业数据中心之间的标准不兼容,形成新的数据壁垒,在全国性的科技创新、国防建设、应急减灾、疫情防控、科学传播等方面形成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障碍。
面向国家《科学数据管理办法》落实的新要求以及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快速建设和发展的标准化需求,本研究将探讨包容多学科内容、覆盖多领域平台、贯穿科学数据生命周期的科学数据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科学数据标准体系参考模型完善、全生命周期链条覆盖、按计划分步实施、多级标准协同、标准应用宣贯等方面的建议。
科学数据标准体系包括:定义与指南标准、科学数据描述标准、科学数据采集处理标准、科学数据汇交标准、科学数据保存与维护标准、科学数据共享服务标准、科学数据评估评价标准、科学数据安全标准等8个分体系组成,如图1所示。

(1)完善科学数据标准体系参考模型
标准参考模型描述了科学数据共享标准化的总体需求和基本原则。在当前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和推进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建设的过程中,会面临着不同学科领域的、新的标准化需求。因此,要在推进科学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和实施的过程中,重视学科领域科学数据管理的共性和差异,开放吸纳传统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领域对科学数据管理的需求,充实和完善科学数据标准体系参考模型,为科学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2)健全科学数据全生命周期标准链条
支撑科学研究的科学数据具有全生命周期的典型特点。然而在科学数据管理过程中,各学科领域对数据生命周期中的各环节关注度不同,导致部分环节容易被忽视。例如,仪器观测为主的科学数据则重视采集和汇交,而数据加工和分析层面较弱;综合研究为主的科学数据则重视数据的汇聚、处理和分析,但缺少数据计划和长期保存标准支持。在科学数据标准体系的指导下,鼓励各学科领域健全自身的科学数据生命周期标准链条。
(3)按标准明细表计划分步实施
在科学数据标准体系框架指导下统筹构建标准明细表。标准明细表的内容包括围绕该体系已发布的标准、拟修订的标准和新制定的标准。这些是落实科学数据标准体系的重要抓手和操作工具。根据需求的紧迫程度和成熟条件,有步骤地进行标准制修订的任务分解,制定三年期的标准制修订计划。依照“符合体系、成熟先行、急用先行、重要先行”的总体原则落实计划。
(4)多级标准制修订协同
根据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当前国家标准数量总体受约束的情况下,不可能用国家标准来解决科学数据标准体系的所有问题。因此,要在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导和协同下,按需要制定相应级别的标准。
(5)科学数据标准应用宣贯
在科学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研制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应用需求情况加强科学数据管理标准的宣贯。例如,在落实国家《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的过程中要及时加强科学数据汇交技术与管理、科学数据分类编码、科学数据标识、科学数据引用等重要标准的应用宣贯。在宣贯结束后要做好宣贯效果的追踪与评价等后续工作,进而对科学数据标准体系进行反馈和完善。
来源:此文为缩减版,全文请见《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20,(5):45~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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