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情智库
吴林寰1, 石蕾2 ,高孟绪2 ,马俊才1
(1.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北京 100101;2.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北京 100038)
随着高通量测序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生物遗传资源的利用日益受到重视,遗传资源序列数字信息正在爆发性增长, 然而对于其惠益分享的范围和内容,目前国际上尚未达成一致。中国是《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的缔约方,面对履约过程中,对于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讨论,我国应在各方面做好准备,结合我国科学数据库建设的特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应对相关问题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为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支持。
目前,鉴于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是当前国际公约讨论中面临的新问题,国内外尚未有明确的界定。有的将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界定为有关基因序列的数据。还有将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定义为一种描述DNA或RNA分子的序列信息,是具有实际或潜在应用价值的信息。在国际上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应被定性为遗传资源,进而可以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来加以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并非《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中的遗传资源,不适用该两项公约调整。
2016年1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三次会议(COP 13)和《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第二次会议(COP-MOP 2),以及后续的2018年11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COP 14)和《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COP-MOP 3)都讨论和审议了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问题,并通过了缔约方会议第14/20号决定和第NP-3/12号决定。在第14/20号决定中,缔约方认识到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对于《公约》三个目标相互支持的重要性,获得和使用关于遗传资源的数字序列信息有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对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的健康和粮食安全等领域的其他非商业和商业活动的重要性。
在审议使用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对公正和公平分享惠益的潜在影响时,缔约方大会和作为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缔约方大会尚未决定“DSI”的利用是否属于《公约》或《名古屋议定书》的范围。但是,专家一致认为,“DSI”对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同时强调《公约》的三个目标是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开放获取“DSI”可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促进执行《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的若干条款。
作为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存储的关键性基础设施,各种相关数据库的发展对于遗传资源序列信息的保存、共享和利用,以及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应对高速增长的海量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主要发达国家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陆续建立起了相关的数据库,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国际核苷酸序列数据库协作(INSDC)(www.INSDC.org)的三个全球合作伙伴组成的数据联盟:位于英国剑桥的EMBL欧洲生物信息学研究所(EMBL-EBI)、美国国家生物技术信息中心以及日本DNA数据库(DDBJ)。
我国是生物遗传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制定健全的管理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的基础设施来进行生物遗传资源及其数据的管理十分必要。为适应科技发展新趋势、新要求,在系统梳理总结原有平台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根据数据规模、运行管理和服务成效等情况,将原有数据类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优化调整为20个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包括国家基因组、微生物和人口与健康大数据等中心的建立,为我国生物遗传资源数据的利用提供了支撑保障。
依托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和国家微生物科学数据中心的世界微生物数据中心(World Data Centre for Microorganisms, WDCM) 是我国生命科学领域的第一个世界数据中心。WDCM整合了全球78个国家的792个保藏中心所提供的超过200万微生物菌种资源数据,是全球微生物领域最重要的实物资源数据平台。通过牵头全球微生物模式基因组测序计划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WDCM对所有目前已经发表的模式微生物基因组进行基因组测序,是DSI在微生物领域得以实施的重要基础。以WDCM的数据资源为核心,有效地支撑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名古屋议定书在全球的实施,也为中国参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相关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国于1993年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2016年成为《名古屋议定书》的缔约方,目的是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以及公平公正地分享生物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未来,我们还应当继续加强对遗传资源序列信息的有序管理,在促进科学研究与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对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来源:此文为缩减版,全文请见《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21,(2):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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