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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类型有哪些?
根据韩国专利法,“发明”保护利用自然法则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具有高水准的新技术方案。韩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关于农药或医药的专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发明专利采用实质审查制度,自申请日起5年内向韩国政府请求实质审查。
根据韩国实用新型法,“实用新型”保护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它们的组合。韩国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与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相同,韩国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的要求与发明一样,也必须满足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但与发明专利相比,其评价标准略低。从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韩国实用新型的快速授权制度修改为实质审查授权登记制度,该实质审查授权登记制度意在使申请人在维权时更稳定且在实施权利时更方便。
根据韩国外观设计法,“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能产生视觉印象的设计,该产品通常被认为是一个有形的、可移动的、独立的物体。韩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韩国特许厅对外观设计专利审查采用外观设计审查登记制度和对一些特定物品的外观设计部分审查登记制度并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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