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的安全生产,已经进入风险叠加关键期。
中央巡查组曝光安全生产问题
近期,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陆续曝光宁夏、天津、安徽等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典型问题,其中不少和环保安全生产环节直接或间接挂钩。
在宁夏灵武,某园区一处市政给水管竖井内,有两名作业人员正在井下修理阀门,属于有限空间作业,但是既没戴安全帽、没背安全带,可以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考核巡查组将该问题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在陕西咸阳,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危化品储罐区旁私搭休息室的行为,与最近的危险化学品罐区直线距离不足3米,与相邻的液碱储罐直线距离不足7米。罐区内实际储存介质包括强腐蚀性液碱、盐酸,易燃液体邻二甲苯,以及具有不稳定性的次氯酸钠。
在安徽马鞍山,巡查组发现某液氨有限公司的作业现场,液氨储罐3、4号罐的应急喷淋降温水调节阀现场为手动阀,但公司提供的图纸显示,该调节阀为自动调节阀,并与罐内温度34℃联锁开启,图纸和现场不一致。专家表示,液氨高毒且易挥发,储罐超温时手动阀无法满足紧急响应需求,极易导致液氨泄漏,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窒息、周边环境污染。此外,该公司一条450米危化品管道下方的安全防护网也存在多处破损,双重隐患叠加,风险极高。
这些隐患看似孤立存在,实则折射出环保行业在高风险作业管控、危化品管理、设施运维等核心环节的共性漏洞,其叠加效应易引发水体、大气污染事件,更可能诱发爆炸、中毒、危废泄漏等恶性安全生产事故。
据应急管理部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442起、死亡12804人,其中现场坍塌、高处坠落和中毒窒息较大事故多发。
深入剖析这些事故,我们会发现环保设施安全生产隐患同样不容忽视,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刻不容缓。
12类常见环保设施安全生产隐患
环保设施种类繁多,涉及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危险废物贮存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一、高风险作业管理漏洞
1、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缺失:部分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风险认识不足,进入前未严格执行“通风、检测、监护”程序。存在未进行连续气体检测(如氧气、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通风不良、防护设备(如呼吸器、安全带)配备或使用不当等问题。现场监护往往形同虚设,监护人员职责不清或擅自离岗,导致在发生窒息、中毒等紧急情况时无法及时有效施救,酿成事故。
2、动火等特殊作业违规:在易燃易爆的环保设施区域(如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危险废物储存区)进行动火作业前/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如未彻底清除周边可燃物、未配备合格灭火器材),或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或作业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不具备动火作业资质等。
3、高处作业安全措施不足:高处作业平台(如污水处理池检修平台、废气处理装置顶部平台)未设置防护栏杆、踢脚板,或防护设施损坏、缺失,导致作业人员坠落风险增加;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正确系挂,或安全带老化、损坏,无法提供有效保护;高处作业区域未设置醒目安全标志或标志被遮挡,同时下方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导致无关人员进入或物体坠落伤人。
二、日常运维缺失与监测失真失效
4、关键设备巡检频次不足:对污水处理曝气系统、废气吸附装置、固废破碎机等核心设备,未按规定频次巡检,漏检设备异响、泄漏、振动等早期故障信号。
5、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未按设备说明书制定保养计划,减速机缺油、泵体密封件老化、管道阀门腐蚀渗漏等问题长期未处理,导致设备带病运行。
6、在线监测数据失真或失效:为应付监管篡改水质、废气在线监测数据,监测探头未定期校准,采样管路堵塞、分析仪故障未及时维修,无法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和设施运行状态。
三、危化品与危险介质管控不当
7、腐蚀性介质储存管理混乱:硫酸、氢氧化钠等酸碱药剂混存,储罐未设置围堰、防泄漏托盘,输送管道未设置止回阀,操作人员未佩戴防腐蚀防护用品。
8、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预警缺失:废气处理系统的硫化氢、氯气、VOCs 等有毒有害气体易泄漏点,未布设检测探头,或探头位置不合理,无法及时预警泄漏事故。
9、危险废物暂存与转运不规范:危废未按类别分区存放,暂存间未设置防渗、防雨、防风措施,转运时未使用专用密闭容器,转移联单填写不完整,存在危废流失风险。
四、设施安全设计和硬件缺陷
10、防腐防渗措施失效:污水处理池、危废储存罐、酸碱储罐的防腐层破损、衬里开裂,未及时修复,导致介质泄漏、设备腐蚀穿孔,引发中毒、污染事故。
11、防爆设备配置不达标:在 VOCs 治理、危废焚烧等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型电机、照明、仪表,设备接地不良,存在静电积聚引燃风险。
12、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或失效:设计文件中要求的自动降温喷淋、紧急冷却、惰化抑爆等关键安全设施未实际安装;或将本应与温度、压力、气体浓度联锁的自动阀,替换为需要人员现场操作的手动阀。
三大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隐患,需紧扣环保行业高风险作业、危化品管理、设施运维等关键环节,实施精准防控,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针对污水处理设施,需要注意:
地面池、井口应设置护栏(盖板),距离坠落基准面2m以上应设置护栏;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包括作业审批、警示告知、人员培训、通风置换、检测达标、作业监护、应急防护等;
作业人员须佩戴呼吸器、安全带,并设专人持续监护,配备应急装备;加强作业人员防中毒培训,定期开展泄漏应急演练;
进入集水井、曝气池、污泥消化罐等密闭区域前,必须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流程,连续监测氧气、硫化氢、甲烷等气体浓度;
在易产生硫化氢、氨气等区域安装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并与通风系统联动;
针对有机废气治理设施,需要注意:
在VOCs收集、处理区域严格划分爆炸危险区域,选用防爆型电机、灯具及仪表;
定期检测管道法兰、阀门密封性,防止废气泄漏积聚;
对RTO、RCO等高温设施,设置温度、压力自动联锁与超限报警,确保熄火保护、抑爆装置有效运行;
在周边配置消防箱,内置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和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水压。
针对危险废物贮存,需要注意:
危废容器标识明确,固、液体分开贮存并按要求标明相关信息,堆放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保持库房安装通风、防火、防爆设施,严禁在周边设置休息区或动火作业;
确保废有机溶剂、废涂料染料装载容器加盖或作封口处理,将危废仓与一般固废仓利用实墙有效隔离,避免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合堆放;
危废转运使用密闭专用容器,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保证作业人员培训到位。
(来源:环保水圈,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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