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文章 | 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公司恢复注册指南

文章 | 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公司恢复注册指南 CareyOlsen凯瑞奥信
2024-10-30
2
导读:在本指南中,我们将详细说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或注册,但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登记册中被除名的公司可以如何恢复注册。

在本指南中,我们将详细说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以下简称“BVI”) 成立或注册,但在BVI公司登记册(以下简称“登记册”)中被除名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以如何恢复注册。简单来说,恢复注册的流程有两种:(1) 安排公司进行行政恢复注册(以下简称“行政恢复注册”);或 (2) 申请法院命令恢复公司注册(以下简称“法院恢复注册”)。您可能出于多种原因需要恢复公司注册,包括需要重新控制其资产、以公司的名义启动诉讼程序,或与先前未知(或被遗忘)的债权人交易


如需了解有关解散公司的更多信息,请联络我们为您分析以下两种解散流程:(1) 公司可以在清算后解散;或 (2) 公司可以在行政上被除名并解散(以下简称“行政解散”)

哪些公司可以申请恢复注册?

行政恢复注册

法院恢复注册

2023 1 1 日之后行政解散的公司可以申请行政恢复注册。

 

公司本身或其债权人、成员或清算人必须向 BVI 公司事务注册处(以下简称“注册处”)提交申请。

有以下情形的公司:(1) 2023 1 1 日之前行政解散;或 (2) 已完成清算,都可以申请法院下令恢复注册。

 

申请可由以下人员提交 BVI 高等法院(民事庭或商事庭):(1)BVI 检察总长或其他有司法管辖权的权威人员;(2) 公司的债权人、前董事、前成员或前清算人;(3)如若公司未解散,原与公司存在合同关系之人;(4) 可能对公司提出法律诉求之人;(5)出于公司员工利益而设立的养老基金的管理人或受托人;或 (6) 任何能够证明享有权益恢复公司注册之人。


申请恢复注册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恢复注册

法院恢复注册

恢复注册申请必须在公司解散之日后五年内提交。

一般而言,恢复注册申请必须在公司解散之日后五年内提交。但如果公司在 2023 1 1 日之前解散,则可以在 2028 1 1 日之前或公司解散之日后 10 年内(以较早者为准)随时提交申请。


恢复注册的先决条件有哪些?

行政恢复注册

法院恢复注册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    公司必须证明其在行政解散之时仍在开展业务(经营);

·    持牌人必须同意向公司提供注册代理服务

·    公司必须向其注册代理人提供更新的记录(包括所有合规文件),以便其能够提交一份确认声明;

·    如果公司拥有的资产作为无主财产被政府接管,则财政部财政秘书(以下简称“财政秘书”)必须表明政府同意恢复注册(如果在七天内未收到答复,则视为同意);

·    公司必须同意支付所有应向注册处支付的费用;以及

·    注册处必须确信恢复注册是公平、合理的。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    公司在有偿债能力或无偿债能力清算完成或终止后解散;

·    公司在解散之日未开展业务或经营;

·    恢复注册旨在以公司名义或针对公司启动、继续或中止诉讼程序;

·    恢复注册旨在申请将公司的财产(政府接管的无主财产)归还给公司;或

·    在任何其他公司无法在行政上恢复注册的情况下,则要法院认为公司恢复注册是正当、合理的。

此外,申请恢复注册的申请书必须送达:(a) 注册处;(b) 财政秘书;以及 (c) 如果公司曾受到监管,则送达金融服务委员会。


恢复注册申请的费用是多少?

行政恢复注册

法院恢复注册

如果在公司解散之日后 12 个月内申请行政恢复注册,则注册处将收取700 美元。如果在此期限结束之后提交申请,费用将增加到 1,600 美元。

 

公司还必须支付所有应向注册处支付的未付费用及罚款。

如果在公司解散之日后 12 个月内申请法院下令恢复公司注册,则注册处将收取2,400 美元。如果在此期限结束之后提交申请,费用将增加到 4,600 美元。

 

注册处将正式为恢复注册申请辩护,通常也会出席法院庭审。这意味着申请人还必须为注册处出庭支付有限费用,以及应向注册处支付的所有未付费用及罚款。


恢复注册有何效力?

行政恢复注册

法院恢复注册

只要公司在行政上恢复注册,其就被视为继续存在,如同其从未行政解散。

 

政府接管的任何公司无主财产将归还给公司,且公司有权就以下款项获得 BVI 统一基金的偿付:(a) 公司解散后政府接管的任何款项;以及 (b) 政府处置的任何财产的价值(价值以下方较低者为准:该等财产在政府接管财产之日的价值,或政府通过处置该等财产变现的金额)。

在对申请进行庭审后,法院可以:(a) 恢复公司注册,但公司必须遵守法院认为适当的条件;或 (b) 在其认为必要或可取的范围内,发出指示或下达命令,使公司和任何其他人尽可能恢复到公司未解散情况下的地位。

 

只要公司恢复注册,其就被视为继续存在,如同其从未解散,但公司通过自愿清算解散的除外(详见下文)。就恢复注册的时间而言,法院命令提交注册处之时,公司即可恢复注册。

 

如果公司是在清算完成或终止后解散的,则法院不会将公司完全恢复到有效存续的状态。相反,该等公司将恢复为“在清算中”。这意味着,法院仅在以下情况下恢复公司注册:(1) 申请人指定一人担任公司清算人;(2) 清算人已同意并有资格担任公司清算人;以及 (3) 已为或将为清算人(如已指定)提供令人满意的费用和报酬。

 

公司的清算具有“终局性”,因此法院在恢复已清算公司的注册时将考虑不同的因素,并可能施加额外的要求。

 

只要公司恢复注册,政府接管的任何公司无主财产将归还给公司,且公司有权就以下款项获得 BVI 统一基金的偿付:(a) 公司解散后政府接管的任何款项;以及 (b) 政府处置的任何财产的价值(价值以下方较低者为准:该等财产在政府接管财产之日的价值,或政府通过处置该等财产变现的金额)。

本文章只是对其所涉事项提供一个总体概述,并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应依靠其作为法律意见。
©凯瑞奥信2024

请随时联系您的凯瑞奥信常用联系人或本页面所列联系人进行深入探讨。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CareyOlsen凯瑞奥信
凯瑞奥信是全球首屈一指的离岸律师事务所,我们通过九间国际办公室提供关于百慕大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根西岛以及泽西岛的法律服务。
内容 166
粉丝 0
CareyOlsen凯瑞奥信 凯瑞奥信是全球首屈一指的离岸律师事务所,我们通过九间国际办公室提供关于百慕大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根西岛以及泽西岛的法律服务。
总阅读32
粉丝0
内容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