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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结束后,你第一件事儿想做什么?
别人我不知道,但是我!
想!上!班!

说实话,这几天的心情,真是起起起落落起起落落起落起
我想我可能是个废人了…

往年的春节假期是这样的:

这样的:

还有这样的:

然鹅,今年的春节假期是这样的:

这样的:

还有这样的:

总结一下今年的春节计划:
初一一动不动
初二按兵不动
初三纹丝不动
初四巍然不动
初五依然不动
初六原地不动
初七继续不动
几时能动?钟南山说动才能动!

我的春节假期从初七延后到初九
从初九延后到十五

我第一次感受到睡到自然醒的日子,真的是太糟糕了!我现在一心想为公司做贡献!

本来截至到今天美好又短暂的春节假期就结束了,正常来说我应该在返回工作城市的途中,在路上我一定会矫情的感慨,为什么美好的日子总是这么短暂?

而现在!我躺在沙发上,已经10天了,还不知道要继续再躺多少天,想想嗷嗷待哺的房贷、花呗、借呗,我只想说一句:老板!我想上班!

但是问题来了,延期复工工资怎么算?官方已经给出了答案,赶紧来看看吧~
01
延迟企业复工有没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文件,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继国务院通知延长春节假期到2月2日后,各地又有新动作。如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均通知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02
企业能提前复工吗?
不能!
延迟复工的文件具有强制力,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兴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不早于本地规定的截止期限前即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
如果其他非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确需提前复工的,各地还建立了提前复工审核报备制度,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等,报相关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经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
03
1月31日至2月9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因此,如果非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的劳动者在2020年1月31日至2月9日加班又不能补休的话,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劳动者加班的话,用人单位的应对措施,当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首先要补休,不补休的话就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04
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者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
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怕如果用人单位
不按规定时间提前复工怎么办?
很简单,小编在这里建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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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会计人继续教育(ID:dajxjy)整理发布,部分内容来自深圳工会、广东人社、东奥注册会计师。若须引用或转载,请务必注明以上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