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传来好消息!为了减轻财务工作量,总局一次性公布多项利好政策。再不看真的亏大了!会计人抓紧时间学习!
重点一览:
1、即将取消发票丢失登报声明;
2、报税盘锁死,网上将可解锁;
3、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
4、7月起,企业注销流再简化;
5、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式取消。
具体是怎么回事,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税总将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
发票丢失,无需登报声明!
2019年7月2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上半年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组织税收收入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对外承诺: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继2018年底以来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后,近期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其中,有5项属于原本需要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等;其余20项是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查询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有关文件,没有发现发布会上公布的取消发票丢失登报声明的的规定。
估计发布会上说的“近期”应该是“不远的将来”,而不是“刚刚的过去”,我们也只能密切关注总局的政策动态了。
不过,关于发票丢失该怎么处理的事项,不妨先做一个系统的政策梳理,供大家参考,即便未来取消了登报声明作废的规定,也方便大家新旧政策对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第二条要求,取消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的规定,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按照上述原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不需要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但仍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发票,其他发票丢失,同样适用该文件的规定,即“使用发票(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答疑回复,使用发票的单位包含销售方和购买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要开票方重新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发票丢失如何报销
发票遗失
首先需要说明一点,无论丢失的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报销人都没有理由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因为正常来说,再开发票就等于再次上税,搞不好还摊上个虚开发票的问题。虽然再开发票是无法实现的,但是还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
小面额发票丢失
规矩是人定的,世事是可以变通的。虽然原则上报销的费用需要与实际发生的业务必须保持一致,但是如果在发票丢失,且实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用其它发票替代一下也无可厚非,审计或者税务机构也不会找这类麻烦。
但是这种情况的处理前提是:发票金额必须为小面额,例如出租车发票等。但是大金额发票,尤其是涉及税费,或者是特殊物品时,千万不可以这么做,而需要通过正常途径进行处理。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内部管理严格,那么一定要遵循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按照法律法规程序来处理肯定是不会错的,主要就是时间和流程的问题。
发票丢失处理办法
虽然出租车一类的发票可以替代,但是乘坐例如火车,轮船,飞机等一类的发票就不好处理了。如果实在无法取得证明,可以让报销者写明具体情况,由会计主管和相关领导审核并签字后,代替原始凭证,从而进行费用报销。
如果是外来的发票丢失,报销者可以找到开票的单位,说明原委后,如果人家通情达理,会把发票底联复印一张,报销者可以写明原因后,由相关领导签字,凭复印的发票报销。
报税盘锁死网上即可解锁!
会计不用跑来跑去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文件指出: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可网上申请解锁,税务机关根据规定流程核实处理,排除风险后及时解锁。
文件节选如下:


八、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税务总局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可网上申请解锁,税务机关根据规定流程核实处理,排除风险后及时解锁。
税控盘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
统一处理方式
电子设备,总会出现一些难以避免的问题,例如接触不良,系统卡住等情况,一般这种影响不大,可以自行处理。出现异常时,我们可以先看看税控盘的绿灯是否是亮着的,如果没有亮灯,我们可以先把税控盘拔出,然后再次插入,则可以解决一些接触不良的问题。如果不行,还可以把电脑重新开机,避免卡死的情况。当然最简单直接的就是向税控盘服务商报修或者请求指导。除了这些简单的,可以自行处理的方式,还有其他一些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
税控盘时间不对
这里需要注意,税控盘的时间不对,自己是无法修改的。正常来讲,税控盘本身含有实时时钟和内部电池,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但是一旦税控盘的时间不对,那很可能是内部时间产生了紊乱。这时千万不要想当然的认为,调整电脑时间可以进行修改。
事实上,电脑时间和税控盘时间相互之间是没有影响的。你可以携带税控盘,到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用税控器具进行时钟校验。如果还不能解决,可以采取一样的方法:直接联系厂商客服。
7月起,企业注销流再简化

为了提升业务办理能力,简化纳税人办理流程,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就有简化税务注销前置业务办理流程的措施,这是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措施之一。
1、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2、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不齐(包括未办结事项要求报送的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例如,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财务报表资料、纳税申报资料、有多缴税款需要提交退还多缴税款资料等,如果纳税人不能及时提供这些资料但急需清税文书的,可先作出承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纳税人若未履行承诺的,按照149号文规定,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3、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的纳税人,也可以按149号文规定,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式取消
什么是完税证明
完税证明是由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缴纳税费的完税凭证。而个人完税证明,是个人在完成纳税的义务后,获得的税务机关开出的缴纳税收额度的一个证明。其实不单单是所得税需要开具完税证明,包括买房子缴纳的契税等,都可以开具完税证明,以此证明自己纳税义务的履行程度。
纸质完税证明取消
从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会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国范围,并且在7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意思也就是说,车主无论在国内哪里办理车辆购置税的时所核发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将不再是纸质的了,即使你要求,税务机关也不会给你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注意事项
不过,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如果你是试点前办理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然而出具完税证明的时间是试点期间,那么税务机关是需要出具纸质的完税证明的;
2、在办理完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直接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册;
3、在试点期间新办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在申请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副本;如需纸质完税的证明的,可到税务大厅或者电子税务局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以及自行打印。
具有与完税证明同样作用的材料
如果因为种种情况而无法开具完税证时,也不要过于着急,下列材料也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具有同样的作用:
1.纳税人缴纳税款时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
2.代扣税款时为纳税人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3.纳税人缴纳税款时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
这些都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完税凭证,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和作用。
还想知道更多的实务知识?想在同行之间出类拔萃?想在职场平步青云?想挣更多的money早日走上人生巅峰!
小编给你指条明路啊!俗话说得好,找到了对的方法就意味着已经成功一半啦!财会这条路任重而道远,吾将上下求索的精神要有,但是找到一个解决难题的方法和途径更不可或缺!
看!下!面!
东奥实务课堂
全新升级
这里有:
解读财税热点(新政、热点解读剖析,了解行业最新动态等);
剖析业务难点(会计核算、预算、内控、纳税申报、筹划、稽查、办公技能等);
指导职业规划(零基础小白快速上岗、综合能力提升班等)。
会员特权介绍:
好课免费学
会员直播课
会员专享课
出纳实训系统
直播答疑
专属优惠券
专属交流群
专属资料包
超全课程体系 应有尽有:
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管理、审计技能、财务软技能
详情请戳:
http://m.dongao.com/practice/plan/2019-hyfa/
温馨提示:请已购买东奥实务会员的用户,加入会员群QQ:773528963(入群需提供东奥用户名或订单号)。实时获取最新财会资讯以及课程更新进度提醒,第一时间了解和获知最新、最热门的实务财税知识。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白学会计、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东奥会计在线,由东奥云课堂整理发布。若须引用或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