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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法9月1日起施行,继续教育告诉你什么是资源税!

资源税法9月1日起施行,继续教育告诉你什么是资源税! 东奥会计继续教育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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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以下简称《公告》)。


该《公告》明确了资源税征管有关规定,修订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为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依据与操作指引。


并明确说明自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会计教育


&

资源税


那么,会计继续教育对于学习资源税又有哪些帮助呢?

《公告》明确,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


并规定了不同情形下外购应税产品扣减的计算方法,便利纳税人申报计税。



对于什么是资源税,可能有些会计人员还不是太了解,毕竟它不像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这样的大税种。


对于像资源税这样的小税种,则需要一些专业老师进行专业讲解,有名师指引才能防止“雾失楼台,月迷津渡”。

税务管理


&

东奥继教


说到这里,小编不得不把珍藏已久的东奥继教课程分享给大家,好帮助大家啃下税务管理-资源税这个硬骨头!


东奥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完善,内容庞大,分类齐全,其中就包括“税务管理”这个分支。


税务管理中有对企业所得税、个税的解读和讲解,也有专门针对资源税等小税种的分析和阐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解读: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我国现行有效的税种共18个,资源税是第9个实现税收法定的税种。


课程介绍


课程内容

本课程详细介绍了《资源税法》的立法过程,让我们对其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的同时也教授给我们资源税的纳税人与税目、税率、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的税收优惠以及征收管理方面的知识。


授课教师

翟继光老师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参与起草了资源税法的草案,拥有丰富的教学和研究经验,方法独特,教学思路新颖深受广大学员朋友欢迎。


学习东奥继续教育课程可以让学员及时学习到最新财会知识点,了解最热财务资讯,用专业知识、权威解读解决燃眉之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会巧妙利用外在力量为自己的职业生涯锦上添花。


目前一些省市会计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入口已开启,学员需根据相关规定抓紧时间学习,以防出现忘学漏学的情况。


丨本文由东奥云课堂(ID:dongaojixujiaoyu) 原创发布,若须引用或转载,请务必与我们联系并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未经过授权擅自转载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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