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是一个双向的选择,员工会因为觉得干得不顺心或者其他原因主动离职,雇佣者也会因为面临经营危机或员工达不到要求等原因而辞退员工。另外,工作到一定年限后,员工也可以选择退休,那么离退休人员个税如何处理?下面小编就来谈一谈这个问题。
员工离职与补偿
一、公司能随意辞退员工吗?
答案是否定的,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前几天小编看电视剧的时候,电视剧里的女主就因他人的过失被辞退了,公司给了2000块钱就打发走了人,实在让人恼火。所以现实中的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拒做“傻白甜”。
二、公司不得已辞退需要补偿吗?
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之间的竞争十分的激烈,家家企业都有本“难念的经”,那么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需要给劳动者补偿吗?答案是需要,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三、公司劝退成功需要补偿吗?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领导找你谈话了,出于各种原因你也同意了,你和公司“和平分手”。这种时候,企业通常会认为他们没有支付赔偿金的义务,其实不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四、员工哪些情形得不到辞退补偿?
在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无需进行补偿的。总的来说,就是员工不符合公司的需求或者损害到了公司的利益,甚至达到了违法的程度。例如,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五、员工主动离职,公司需要补偿吗?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公司有违法原因,员工被迫提出离职的除外。例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等。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六、员工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按照工作年限数进行平均,但最长不得超过12年。
离退休人员个税问题
一、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以外的各类补贴要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视同离退休工资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规定: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按下列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需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离职后,你应该了解这些收入
一、离职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员工自行提出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金的。
二、工资和离职补偿金的发放
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立即和劳动者结清工资。但是在实际中,公司为了财务上的便利,离职者的工资,公司通常会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简单来说,就是你在职时工资发放的时间,就是离职后工资发放的时间。如果公司迟发工资超过七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便属于拖欠工资。所以工资迟迟不发时,离职者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或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补偿金。
三、补偿金的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超出三倍,无论单位一次性支付补偿金,还是分多次支付补偿金,均应按总的补偿收入数额,按相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四、补偿金的账务处理
(1)计提员工离职补偿金: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支付离职补偿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在离职后,很多企业出现严重拖欠员工工资和拒付补偿金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离职者要据理力争,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员工离职应注意的问题,企业应当特别注意员工离职补偿金,切莫违法侵犯员工的权益;员工也应牢记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其位谋其职,不做侵犯企业利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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