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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又有新动向!

个税汇算清缴又有新动向! 东奥会计继续教育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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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个税汇算清缴又有新动向!

个税汇算清缴又有新动向!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后续全面开放。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线,可直接查询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额。



6省市开始个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3月18日起,云南和青海两省率先开放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等远程办税渠道。


3月23日起,广西、大连、山西、贵州也已开放手机APP、网页等个税汇算清缴网络申报渠道。




可查询和申报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额



个税汇算清缴开始了,提醒大家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直接查询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额。


具体方法:



提交之后,年度汇算清缴时就可以扣除了。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

如何扣除?




有关上表的特别提示:


  • 1、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 2、纳税人及其配偶需要选择好由谁来计算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


举个例子:


李军与王丽是夫妻,共同育有一儿一女。

2019年3月,儿子小松生了一场大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自付部分10.5万元;

2019年8月李军的母亲也生了一场大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自付部分6.5万元;

同年10月,李军生了一场大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自付部分5.5万元。


问:2019年李军和王丽可扣除的大病医疗费用共计多少,有几种扣除方式?

答: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具体扣除如下表所示:



综上,共有4种扣除方式可选择,如下表所示: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热门问题答复



问:

现在还没有开始个税汇缴,能否来得急办理?

答:

个税汇缴期限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共计4个月的时候,不用担心时间紧张的问题,根据税局通知分批分期办理就可以,而且税局也提供预填报服务。


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主管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问:

个税APP有两种申报方式:简易申报、标准申报,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简易申报的方式?

答:

若是2019年度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且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需要退税的,可以采取简易申报的方式。


注意1:

最好采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当然也可以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者《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三者选其一,以简易版为优选。


注意2:

简易申报时间:3月1日至5月31日

标准申报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

问:

自然人进行个税汇算清缴,需要提前准备什么吗?

答:

1、下载并注册最新版本的个人所得税app;


2、补录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录入2019年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3、添加银行卡信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选择个人中心-银行卡。输入银行卡号信息、开户银行所在省份、银行预留手机号码,(注意:需要境内账户,以I类卡为优)点击下一步;


4、核实个人2019年度收入情况,可提前进行试算,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并核实。

问:

自然人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申报?

答:

1、自行申报:适用于纳税人自己,可以通过app、web端、税务局大厅申报;


2、集中申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代办,可以通过 web端、税务局大厅申报;


3、委托申报:适用于委托涉税服务专业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办理的,可以通过web端、税务局大厅申报;


4、邮寄申报:纸质申报,可以通过web端、税务局大厅申报。

问:

经常提到收入、收入额的说法,到底二者有何不同?

答:

“收入”,通俗讲即毛收入,也就是常说的税前收入。

“收入额”,是计算税款过程中的一个名词。收入额是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注意:

工资薪金以收入全额为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其中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问:

免办理个税汇算的一个基本前提,三个条件之一?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注意:

一个基本前提: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了扣缴义务。


居民个人如果在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况,无论其年综合所得收入是否不超过12万元,或者汇算补缴税金是否低于400元,居民个人均应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并依据汇算清缴结果如实缴纳税款。

问:

能否委托所在单位办理个税汇缴?

答:

可以的。

纳税人提出要扣缴义务人代办汇算清缴的,扣缴义务人有义务帮助纳税人自己办理汇算清缴。


注意1:

2020年4月30日之前,纳税人不进行书面确认,或者进行书面确认,但未补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视为纳税人不委托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


注意2:

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应由纳税人签字确认。扣缴义务人对于纳税人提供信息明显有误的,可以提醒纳税人注意相应税收风险,但扣缴义务人无权更改纳税人相关资料。


注意3:

扣缴义务人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汇算清缴。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软件,扣缴义务人只是需要把相关信息录入申报系统。

问:

能否放弃退税,从而免于办理个税汇缴?

答:

可以的。放弃退税是你的权力。


注意:

两种情况下必须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若是放弃退税则可以不用年度汇算。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问:

2019年度只要取得收入了一定汇算清缴吗?

答:

不一定。


情况一

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不管是否需要补缴税款、也不管补税金额多大,都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情况二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由于金额较低,为了减轻纳税人工作量,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情况三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没有取得综合所得,虽然有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但是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情况四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也就是不存在补税、退税情形的,平时及时享受了各项扣除项目,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情况五

虽然年终汇算清缴需要退税,但是如果选择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丨本文由东奥云课堂(ID:dongaojixujiaoyu)整理发布,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台、税务大讲堂、税财、个人所得税APP,财务经理人、郝老师说会计、东奥会计在线。若须引用或转载,请务必注明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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