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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小税种避坑指南——契税”吧!
关于小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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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何为小税种
目前,我国共有18个税种,除了我们所熟知的税款金额较大的 ①增值税 ②消费税 ③企业所得税和 ④个人所得税外,其余税款金额相对较小的税种:⑤印花税 ⑥房产税 ⑦城镇土地使用税 ⑧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⑨车船税 ⑩土地增值税 ⑪资源税 ⑫车辆购置税 ⑬环境保护税 ⑭烟叶税 ⑮关税 ⑯契税 ⑰船舶吨税 ⑱耕地占用税,均可以称之为“小税种”(以上排序不分先后)。
02
立法情况
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税种制定了法律,还有1/3尚未制定法律。其中小税种立法10个。
03
为什么需要重视小税种
在数智化管税的形势下,小税种可能成为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的重要风险点,常见问题体现在财务人员日常对小税种的政策不够关注或对政策理解有误从而掉进小税种的“坑”。
本专题文章“小税种避坑指南”将带领大家识破小税种的常见误区,本期先从契税开始。
关于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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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常见误区
1
仍认为契税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申报。
应注意《契税法》与《契税暂行条例》(已废止)要求的纳税期限不同。
《契税法》要求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2
对契税是否可退还的标准模棱两可。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即登记前可退,登记后不可退)
3
误认为契税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
4
混淆出资和增资界限。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这里意味着先有全资子公司,然后对其进行增资,而不是以土地、房屋权属出资新设公司。
叮叮~
关于小税种——契税相关知识就是以上啦!
希望大家能在小奥的努力编辑下
学到更多需要的知识哦!
下一期让我们期待一下【印花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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