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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12月31日前务必完成

这件事12月31日前务必完成 东奥会计继续教育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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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开始填报确认一段时间啦!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马上就要截止啦,所以还没填报的小伙伴快点行动起来吧。

具体操作流程

1.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2. 找到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3. 如果2024年专项扣除信息与2023年无变化,一键带入上年的填报信息。(如果有需要修改、失效或新增的信息,不要忘记更正)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共7项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值得注意的是,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提升啦!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根据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也是许多人疑惑的点。比如小A在2023年7月将自有住房(贷款房)卖掉,去租房住。那么,2023年剩余月份是否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那是否可以变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呢?

答案显然是不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那么是否可以变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呢?

也是不行的,因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继续教育和大病医疗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继续教育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如果同时存在,是可以叠加享受的哦。

关于大病医疗,当年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在次年办理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丨本文内容由教务团队原创提供,东奥会计继续教育(ID:dongaojixujiaoyu) 整理发布。

谢谢你在看~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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