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申请材料应当如何提交,是否可以邮寄?
因资质申请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建议当面提交。申请单位提交材料时,需经受理人员清点核对后,填写《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材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由受理人员和申请单位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8.资质申请单位提交材料后,发生事项变更,应如何报告?
发生事项变更的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事项变动报告表和相关情况报告。甲级资质申请单位未授予资质的,将变更材料提交至审查机构(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已授予资质的,提交至审批机构(国家保密局);乙级资质单位提交至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机构。
9.新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其注册资金如何计算?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可视为注册资金,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其收入总金额、盈亏状况不作为申请必要条件。
10.如何认定申请企业的注册资本?
以营业执照或企业年度报告中的最新实收或者认缴资本为准。
11.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为返聘人员可否计算在内?
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签订聘用合同,从本公司支取工资的人员,即可计算在内。
12.因业务需要,申请单位在不同楼层(同一城市不同地点、不同城市)设有多个涉密场所,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涉密场所面积可否合并计算?
一是各场所均需提供产权证明或3年(含)以上租赁证明,涉密场所平面图;二是各场所均需满足保密标准对涉密场所的防护要求,进行封闭式管理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三是各场所均应确实用于涉密生产加工,不得为满足申请条件拼凑涉密场所面积;四是合并计算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处。
13.申请单位自建办公场所或购买办公场所,但还未取得产权证书,需如何证明场所权属?
原则上需提交房管局开具的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证明,若无法开具,自建场所则需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竣工证明,购买场所则需提交购买合同和银行凭单等证明材料。
14.资质申请到资质证书授予需要多长时间?
资质审批工作作为国家保密局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国务院审改办规定的法定时限开展。
15.申请单位通过书面审查、现场审查、专家评审后多久可以获得资质证书?
申请单位通过书面审查、现场审查、专家评审,提交整改报告经确认合格后,需国家保密局资质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得资质证书。
16.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母公司或子公司是否可以使用资质证书承担涉密业务?
资质证书仅限证书上注明的单位持有和使用。母公司不可以使用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法人单位证书进行招投标。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也不可以使用母公司法人单位证书进行招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