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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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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主要从4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如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从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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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曝光台
手机清理软件黑手伸向爸妈
搜索引擎虚假广告泛滥
人脸识别被滥用
智联招聘个人信息被贩卖
个人信息被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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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大数据库的建立,个人信息泄露成为普遍问题,在此,小编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在注册网站时,要仔细阅读隐私协议等涉及个人信息的条款,明确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范围、目的和依据等,建议只在确属必要的情况下才向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或者进行授权。
二、要警惕网上弹窗,防范被盗取个人信息或者被植入木马病毒等风险。来路不明的手机软件不要下,且在下载手机软件时要明晰所需开通的权限,可通过手机应用程序管理等功能关闭涉及个人隐私的权限,对于需要开启定位功能的,可自行在手机中设置仅在试用期间打开。
三、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在证照齐全的商家进行消费,尽量不预留个人信息,不随意扫描商家提供的二维码。不随意连接未知的网络,以免被不法分子截取信息,面对街头的扫码领礼品要保持警惕,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人们的疏忽,用二维码捆绑病毒链接,在后台恶意窃取个人信息。
四、避免社交平台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在社交软件晒图时,应谨慎分享含有个人信息的照片和资料,如确定分享,可以对含有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模糊处理或对分享范围进行分组设置。
五、销毁带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据、交通票证和资料,快递包裹和交通票证上通常显示的有个人信息,此信息包含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在打开快递包装后和使用完交通票证后,建议消费者撕掉或者涂抹遮盖单据票证上的个人信息,防止因随意丢弃,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
联系方式:1316535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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