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经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评审委员会确认:东方希望集团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的称号。
上海市文明单位是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东方希望集团全体员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员工责任、经济责任、诚信责任、社区责任、环境责任等社会责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效益显著、管理先进、内外和谐、诚信创业,被上海市政府评为“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也是集团连续8年四次(2007年开始每两年为一届)蝉联该殊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