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提出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10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办法》提到,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中,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的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供热、算力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降碳改造。
《办法》还提到,在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中,支持煤电机组和煤化工项目低碳化改造。支持食品、烟草、纺织、造纸、印染等行业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支持城乡居民采用地热能、生物质能供暖。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免责声明】东方希望集团公众号所转载仅供参考,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公众号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东方希望集团公众号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