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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碳市场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实施
(2)全国碳市场碳价突破100元/吨
(3)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发布
2024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公布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下称《配额方案》)。《配额方案》优化了发电企业配额核定方法,降低数据质量风险;将履约期由2年调整为1年;取消了配额预支和个性化纾困机制;取消电力间接排放;引入配额结转政策,激发市场活跃度。
2024年9月1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行业(CETS—VG—02.01—V01—2024)》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CETS—AG—04.01—V01—2024)》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CETS—VG—04.01—V01—2024)》4项技术规范。
2025年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正式稿发布。
(更多信息详见:政策解读|《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解读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
《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首次明确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因使用购入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不再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范围。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也都不再包含净购入使用电力、热力对应的间接排放。
(6)发电行业第三履约期(2023年度)履约清缴工作顺利结束
2024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对预分配配额、核定配额、配额清缴各环节工作作出安排。
根据《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3年度配额管理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共计2096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2亿吨。截至2024年底,配额清缴完成情况趋好,2023年度配额应清缴总量52.44亿吨,配额清缴完成率约99.98%,配额清缴完成情况较前两个履约期持续提升。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交易,截至2024年底配额累计成交量6.3亿吨,累计成交额430.33亿元。其中2024年全年配额成交量1.89亿吨,成交额181.14亿元,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交易价格稳中有升,年底收盘价为97.49元/吨,较2023年底上涨22.75%。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2年各类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标志着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常态化更新机制已经建立。2022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5366 kgCO2/kWh,较2021年(0.5568 kgCO2/kWh)下降了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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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碳市场
(1)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启动
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据统计,市场启动首日总成交量375315吨,总成交额23835280元,平均价格63.5元/吨。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化、中国建材、北京国资公司、京能集团、金隅集团、中航信托、中金公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河南环能中心、岳阳林纸、北京和碳、摩科瑞、复厚碳投等企业参与了首日交易。
(2)第一批CCER审定与核查机构名单出炉
2024年6月7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审批决定,分能源产业、林业和其他碳汇类型两个行业领域,共5家机构获批资质,它们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其中,前4家机构同时具备上述两个行业领域的资质,最后1家机构仅具备林业和其他碳汇类型资质。
(3)第二批 CCER 方法学启动公开意见征集
2025年1月3日,上述两项方法学均已经正式发布,再加上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首批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目前已经有6项方法学正式发布。
(更多信息详见:CCER方法学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征求意见稿)要点解析)
(4)绿证和CCER市场建立衔接
2024年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对绿证与CCER市场衔接作出安排,政策有效期2年。对于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项目审定和登记后“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
(5)CCER项目进入公示、审定核查、登记流程
2024年9月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注册系统及信息平台公示了首批29个项目的项目设计文件,覆盖首批方法学的4类项目,其中造林碳汇8个、并网光热发电3个、并网海上风力发电16个、红树林营造2个。根据项目设计文件,首批挂网的项目预计每年产生700多万吨减排量,其中并网海上风电占绝大多数。
2024年12月5日,进展最快的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3号301.6MW海上风电项目完成项目登记,但截至年底,还未完成减排量登记(签发)。截至2025年1月21日,该项目已经完成减排量公示,后续还有待进行减排量核查和申请减排量登记。
(6)明确现阶段CCER交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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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2] 全国碳市场每日综合价格行情及成交信息20240424,https://mp.weixin.qq.com/s/QML9z1CnK_dIqokdtOZV3w
[3]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410/t20241021_1089750.html
[4] 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9/t20240909_1085452.html
[5] 2024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及清缴工作顺利结束,https://www.mee.gov.cn/ywgz/ydqhbh/syqhbh/202501/t20250105_1099975.shtml
[6] 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04/t20240412_1070565.html
[7] 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12/t20241226_1099413.html
[8]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京启动 首日成交量超37万吨,https://www.cets.org.cn/hjywt/6231.jhtml
[9]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审批决定的公告,https://www.cnca.gov.cn/zwxx/gg/2024/art/2024/art_82acd2a2836e4e7ca2be267222282d5b.html
[10] 关于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CCER—07—001—V01)》的通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501/t20250103_1099966.html
[11] 关于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甲烷体积浓度低于8%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CCER—10—001—V01)》的通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501/t20250103_1099965.html
[12]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0/202409/t20240911_1085663.html
[13]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项目与减排量信息公开,https://ccer.cets.org.cn/projectPublicity/projectPublicityList
[14] 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交易主体、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公告,https://www.ccer.com.cn/wcm/ccer/html/2311ptggc1/20241227/181101112.shtml
[15] 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告,https://www.ccer.com.cn/wcm/ccer/html/2307ptggc1/20250102/1711020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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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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