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信息化在医疗行业各环节的重要性凸显,尤其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互联网+医疗健康”、远程医疗等信息技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家在出台的相关政策中,对借助信息技术推动医疗行业工作的开展做出了明确说明。本文对2020年政府出台的医疗行业政策中,有关信息化的内容进行了盘点。

(1)2月21日,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卫医发〔2020〕2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
文件摘要: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或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要以实体医疗机构内的药师为主体,积极提供在线药学咨询、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用药知识宣教等“互联网+药学服务”。规范电子处方在互联网流转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的管理,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电子处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区域药事管理或处方审核平台,提升处方调配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http://www.satcm.gov.cn/xinxfabu/shizhengyaowen/2020-02-26/13420.html
(2)4月10日,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41号)
发文机构: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文件摘要:各地要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实现分时段预约就诊,减少人群现场聚集。将预约诊疗纳入医疗机构制度建设,逐步扩大预约范围,最终实现非急诊患者全部“先预约、后就诊”的目标。推进信息共享,实现线上预约诊疗时,有效识别“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优势,积极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服务,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工作。
(3)5月21日,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405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
文件摘要:《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大力推动互联网诊疗与互联网医院发展。其中,智慧医院建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智慧服务”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进一步夯实智慧医疗的信息化基础;以“智慧管理”建设为手段,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005/b2adae99376d4af0834fd8d43c5ddb4f.shtml
(4)6月9日,关于启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医院工作信息系统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429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文件摘要:《通知》强调,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医院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用于县医院和县、地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支援人员考勤及相关帮扶工作数据填报汇总,系统详细功能和操作流程详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医院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http://www.nhc.gov.cn/cmssearch/xxgk/getManuscriptXxgk.hmid=62798712cbc34668a47b8c9ace7e045c
(5)6月28日,关于做好信息化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506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文件摘要:从六个方面提出相关要求。一是强化疫情监测预警,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区域统筹,完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强化疫情信息监测预警。完善预警指挥系统。二是完善健康通行码政策标准,推动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优化防疫健康服务,完善健康通行码“一码通行”,推进多“码”融合。三是推广疫情期间线上服务经验,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鼓励“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平台作用,强化数据共享,完善标准规范,扩大创新试点。四是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和“一网通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建设应用,积极推广“出生一件事”,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五是推进信息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持续完善平台功能,建立基础数据库,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大数据综合分析。六是强化网络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保障能力,组织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http://www.nhc.gov.cn/guihuaxxs/s10743/202006/5a2bc24e181a43a6b242a86706c361a3.shtml
(6)7月30日,关于印发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统信便函〔2020〕30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文件摘要:医院测评工作包括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信息化建设成熟度专家评审等两个环节以及申请、准备、实施、评级等4个阶段。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测评的应用效果评价分为7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 级、三级、四级乙等、四级甲等、五级乙等、五级甲等,每个等级的要求由低到高逐级覆盖累加,即较高等级包含较低等级的全部要求。
http://www.nhc.gov.cn/mohwsbwstjxxzx/s8553/202008/e80dafa1334c44c38f644602406a4973.shtml
(7)10月10日,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老龄发〔2020〕15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文件摘要:有条件的机构可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根据老年人日常住养和住院医疗两种不同的需求,明确各自的管理路径,按照《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等要求建立信息系统,确保“医”“养”互换时信息准确切换并及时更新。可建立老年人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老年人门诊、急诊、住院病历、日常巡查记录、养老服务记录等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及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管理等功能,同时注意保护老年人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等要求,加强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还可以建立预约诊疗系统、分级诊疗系统、远程医疗系统等互联共享老年人健康信息。
http://www.nhc.gov.cn/cmssearch/xxgk/getManuscriptXxgk.htmid=5ef52256d284034ba72cfeec0fd5aa4
(8)10月12日,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卫办规划发〔2020〕14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文件摘要:明确了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4项重点任务:一是促进全民健康信息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库标准化体系建设;三是推进新兴技术应用标准化建设;四是加强网络安全标准化建设。《意见》要求围绕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个人健康管理、区域医疗协同、医学人才培训等业务需要,加快研究编制全国统一的唯一对象标识、区域检查和检验规范、药品耗材编码、数据资源目录、对象注册与解析等基础标准。
http://www.nhc.gov.cn/cmssearch/xxgk/getManuscriptXxgk.htmid=4114443b613546148b275f191da4662b
(9)10月24日,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45号)
发文机构:国家医保局
文件摘要:“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的具体内容,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机构可申请签订医保定点协议,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公平的医保支付政策。《指导意见》强调,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优化服务,便民惠民。支持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发挥互联网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引导合理就医秩序方面的作用。二是突出重点,稳步拓展。优先保障门诊慢特病等复诊续方需求,显著提升长期用药患者就医购药便利性。在“互联网+”医疗服务规范发展以及医保管理和支付能力提升的基础上,稳步拓展医保支付范围。三是线上线下一致。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公平的医保支付政策,保持待遇水平均衡,鼓励线上线下医疗机构公平竞争。要适应“互联网+”医疗服务就医模式改变,不断改进和完善医保管理工作。
http://www.nhsa.gov.cn/art/2020/11/2/art_37_3801.html
(10)12月1日,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卫办规划发〔2020〕21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文件摘要:针对目前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着眼未来5-10年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发展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建设要求。《标准与规范》的出台,旨在全面规范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能力,有效支撑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委的管理与决策。一方面满足“平时”国家对公共卫生机构的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绩效评价等方面的管理信息需求;另一方面满足“战时”对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的有效支撑,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平战结合”能力。
http://www.nhc.gov.cn/cms-search/xxgk/getManuscriptXxgk.htmid=b3acae6f82a497ea35a9c06b87c9f23
(11)12月8日,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