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个人信息保护法》还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从严惩治违法行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者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来源 | 新华社、央视时政
(免责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如来源标注有误,或涉及作品(图片)版权问题烦请告知,我们及时予以更正/删除。)
推荐阅读
头条 | 链向科技CEO尚超博士一行受邀与雅安市委书记李酌等座谈交流
头条 | 链向科技CEO尚超博士一行受邀与玉林市市长白松涛座谈交流
头条 | 链向研究:加快推进区块链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
头条 | 链向研究:2020区块链技术在出版行业运用现状及案例浅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