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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超标车三年后禁行 电马儿或将划区域分时段限行

成都超标车三年后禁行 电马儿或将划区域分时段限行 弘和人工智能
20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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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已完成《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两次审议,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已完成《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两次审议,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实际,可以对非机动车进行疏导或者采取划区域、分时段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10日,成都市人大召开《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通气会。


记者自通气会上获悉,在4月对《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修改形成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 稿征求意见稿)》,现已将该稿公布在成都人大网站(http://www.cdrd.gov.cn)上,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或建议。

据悉,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已准备对此稿进行第三次审议。

管理更明确:“电马儿”或被划区域分时段限行
据介绍,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延续了第一、二次审议稿中关于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超标”电动车采用过渡期管理等规定,对相应处罚条款进行了梳理,缩短了非机动车登记审查的办理时限,增加了非机动车安全行驶教育的有关规定。

记者注意到,条例第二十三条对交通调控措施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实际,可以对非机动车进行疏导或者采取划区域、分时段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这也就是说,通过立法授权给交管部门,如果交通造堵严重,可以对电马儿进行限行。”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后将对该条款进行细化规定,“什么时候可限行,什么情况下可限行,都将进行广泛的论证。”

过渡期管理:超标车上路三年后将禁行
《征求意见稿》在第三十九条对过渡期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是针对超重、超速等超标电动自行车,”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此次被明确规定,“之前有讨论三至五年,但最终确定为三年,3年后主城区所有的电动车将实现登记上牌。”

根据条例规定,已购买不符合国家和成都市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在条例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通行证,车辆可自条例实施之日起三年以内上道路行驶,期满后将被禁止上道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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