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大家科普一下:

举个栗子:
若AB两车相撞,在没有实行“互碰自赔”前,双方索赔需要两家保险公司分别为对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AB双方各自修车后,各自支付自车修理费用,再互相结清费用,到各自的保险公司索赔。
而根据“互碰自赔”,如果AB辆车相撞发生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且每辆车的损失(仅限车损)都在2000元以下。此时,AB双方可以就近查勘,各找各的保险公司给自己的车辆定损,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损失,无需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这就叫“互碰自赔”。

就近查勘,各找各的保险公司定损;
节省时间,无需往返各方保险公司;
只付自车,不再互相结付对方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是两车或多车互碰,如果单独车辆刮蹭不属于理赔范围;
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而且要求交强险未到期。
事故各方都有车损险,且保有不计免赔(还未到期)。
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注意:部分城市已试行“车辆互碰自赔” 理赔金额提高至5000元或1万元,车主在赔付时可咨询保险公司。
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单方责任并不适合这一理赔模式。
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提醒:
很多车主在路上和别人的车碰撞后,双方私了后再找个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拒绝赔偿!记住,发生事故后,记得出险报案,等待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
其实,互碰自赔或者代位追偿,车主们理解起来还是比较复杂的。
建议:为避免在出险时候手足无措,一定要在选择靠谱、服务周到的车险购买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