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通告,从2017年8月16日起,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不含绕城高速),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本地记者2月8号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即日起,成都交警在东大街城守东大街段启用“声呐电子眼”对违法鸣笛车辆进行抓拍,违法驾驶员将被现场处罚50元。

(红框中即为“声呐电子眼”)
据了解,“声呐电子眼”今后还将逐步在成都市其他道路上投入使用。
“黑科技”上路 精准锁定鸣笛车辆
“声呐电子眼”即“机动车乱鸣喇叭记录系统”,俗称为声音摄像机,可准确实时定位鸣笛车辆。该技术源自雷达和声呐识别系统等军事技术,用于对飞机和潜艇进行定位识别。

民警介绍:“系统可将机动车喇叭声与车辆行驶声、刹车声、轰鸣声、空调声等其他噪声精准区分,从嘈杂环境中准确提取喇叭声。”
“声呐电子眼”还采用了先进的图像识别技术,可准确锁定鸣笛车辆,并记录下车牌号等信息。
违法鸣笛驾驶员将被现场处罚50元
对于乱鸣笛车辆将采取电子眼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罚。民警介绍,当鸣笛车辆被“声呐电子眼”抓拍后,会立即生成一段视频传送到前方交警的手机上。民警将根据视频中的车辆信息,拦停乱鸣笛车辆,并对违法驾驶员进行处罚。

根据《道法》相关规定,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将被处以50元不记分的处罚。记者2月8号在现场看到,在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共有3辆车的驾驶员因乱鸣笛被交警现场处罚。

交警表示,车辆驾驶员如因紧急情况鸣笛,民警将根据“声呐电子眼”抓拍的视频信息,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罚与否。
链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鸣喇叭管理的通告
为降低机动车喇叭噪音污染,建设和谐宜居生活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加强成都市机动车鸣喇叭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7年8月16日起,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不含绕城高速),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外涉及高新南区的绕城高速以南,成雅高速以东,大马寺路、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区域(上述道路除绕城高速和成雅高速不含道路本身外其余道路均含道路本身)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机动车的喇叭和消声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禁止安装、违法改装和使用高音喇叭、汽喇叭(笛)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装置。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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