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CRS海外收入征税,市场一直认为是追溯3年,2025年就是针对2022-2024年这3年。但今天这条新闻,如同平地一声惊雷,打破了这个认知。
权威财经媒体“财联社”发布通告:据多方了解,目前中国内地税务居民境外收入的补税追溯期较此前拉长,最早可至2020年甚至2017年。
2025年以来,不少税务居民接到税务部门提示和通知,要求自查个人境内外所得并及时进行纳税申报,补税追溯范围主要为近3年内,以2022年、2023年为主。
但财联社的这篇报道,给了大家一个大大的“惊喜”,有些地区通报补税追溯到了2017年!这就不是大家以为的倒查3年,而是8年!!
这就不得不让市场开始关注一个焦点:税务机关对CRS海外收入的追征期限,究竟是3年?5年?还是无限期追征?不同期限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今天小沛就根据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含2023年修订版)来跟大家交流一下,仅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是关于税款追征期的核心规定。其中区分了因不同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追征期限:
1、一般情形(非主观故意的失误):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追缴3年内的税款和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实施细则明确,”计算错误等失误”指并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或明显笔误;“特殊情况”指累计少缴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
因此,追缴3年还是5年,主要取决于金额大小,税额10万是一个分水岭。
2、税务机关责任情形:因税务机关适用法律不当或执法违法,导致纳税人未缴少缴税款的,追征期限为3年且不加收滞纳金。
3、偷税、抗税、骗税等违法情形:对故意偷逃税款、抗税、骗取退税的行为,税务机关追征欠税和滞纳金不受3年和5年的期限限制,可无限期追征。也就是说,只要查实属于主观上的偷税漏税的严重违法行为,不论过了多久,税款均可追缴。此外,《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申报并少缴税款的,可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若构成逃税罪还将被刑事追究。
4、未申报但不构成偷税情形:纳税人未进行申报造成未缴少缴税款且情节不构成偷税的,执行时一般3年,特殊情况延长至5年。也就是说,即使纳税人漏报了境外收入,只要认定为非恶意逃避税款(如出于对政策不熟悉的错误),税务机关参照3年或5年的期限追补税款和滞纳金;只有在认定为偷税(主观故意隐瞒收入)时,才没有追征期限的限制。

我们可以看到,追溯3年,是普遍的执行方法。因此,“CRS元年”的2025年追溯3年,是一个约定俗成的简易方法,但绝非一成不变。
什么情况会追溯5年呢?如果累计漏税额较大(达到10万),则属于“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可追征最长5年的税款。例如,如果某高净值人士漏报海外收入累计达数百万元,应纳未纳税额明显超过10万,那么税务机关可以延伸追查5年,以弥补大额税收流失。
什么情况会无限期追溯呢?这就不仅取决于涉案金额,还要看涉案性质。如果是主观故意通过境外账户隐藏收入以逃税的行为,这就属于偷税。一旦被认定是偷税,那么问题就严重了,法律不给予任何时效保护。即便相隔几十年,只要你人还在,那么税务机关仍可全额追缴欠税和滞纳金。
而如果你是正常的境外收入,不构成偷税行为,只是忘了申报,那么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一般都是按照3年或5年去追溯。
但如果是拒不配合、金额较大,可能就会被上升定性为偷税,就会进行无限期追缴税款。
所以,税务机关在处理时往往综合考虑主观故意程度、涉税金额和整改态度等综合因素,不会教条主义地去执行。
综上所述,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CRS海外收入的追诉期限并非一定是3年,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金额较小,一般追溯3年就可以了;如果涉税额超过10万元,那么是可以追溯5年的;如果金额较大、而且拒不配合,故意隐瞒不报,这就会上升定性为隐匿海外资产和偷税,那么追溯就没有期限限制了。
税务部门从2025年开始对居民境外收入加强监管,未来CRS稽查将是常态化、普遍化,大家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尽早规划,尽快规范。
OK,我话讲完。关于CRS合规处理,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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