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TE旗下GRS标识问题及其他有效标准,如OCS、RCS、RDS、RWS、RMS、RAS等(特别提醒:自2026年12月31日起,OCS、RCS、RWS、RMS、RAS将被新标准MMS取代)。本文依据《标准声明政策》(TE-301-V1.4)和《标准标志使用规范》(TE-301-V1.3)整理。
一、GRS logo的使用条件
供应链各环节须完成合规认证:从再循环商、原料供应商到生产企业,每个阶段均需通过GRS认证。B2B客户及B2C品牌方必须持有有效的GRS范围证书(SC),且每笔B2B交易须提供交易证书(TC),确保监管链可追溯。
二、GRS标志设计稿的审批要求
根据《标志声明政策》(TE-301-V1.3),企业使用GRS标志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般准则 - 认证组织声明(与产品无关)
- 仅持有有效范围证书的组织可提出声明,其他组织不得使用。 - 所有声明须经授权认证机构批准,依据CCS-102认证程序及B5保证声明批准流程执行。 - 声明可用于销售点、网页、广告或社交媒体,但须附带指定免责声明: - B2B场景:[我们是/组织名称]为[标准名称]认证,[CB名称][许可证号]。仅交易证书涵盖的产品通过[标准名称]认证。 - B2C场景(非产品相关):[我们是/组织名称]为[标准名称]认证,[CB名称][许可证号]。仅带有[标准名称]标签的产品方可认证。 - 营销材料(如
邮件签名)中使用时,须包含许可证号和认证机构名称;在线声明可通过超链接展示相关信息。 - 声明应与信息声明并列出现,并附带符合《TE-302标准标志使用规范》的GRS标志。 - 不得引用《含量声明标准》(CCS)作为依据。 - 可与产品相关声明同时使用,前提是该声明符合B3节要求,并已获认证机构批准。
三、GRS认证标签Logo使用说明
- 获得GRS认证的企业(工厂或贸易公司)可向认证机构提交标签设计以供审批。
- 认证机构须在认证过程中核查产品上GRS标识的正确使用情况;GRS本身不负责市场监督。
- 若企业怀疑采购或生产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应立即撤回对该产品的GRS材料声明,直至确认其认证有效性,并及时通知认证机构。
- 任何违反标签使用指南的行为均视为误用,可能导致GRS范围证书被撤销。
- 纺织品交易所将采取法律手段制止未经授权或误导性使用GRS标志的行为,并公开通报滥用案例,维护全球回收标准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