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对未标识“广告”的达人探店短视频作出处罚
案例背景与处罚决定
2023年6月5日,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针对湖北某某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达人探店推广短视频未标识“广告”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打响了全市整治互联网广告乱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枪。

据悉,该公司作为某短视频社交平台授权服务商,与相关商户签订互联网广告推广协议后,邀请达人为商家拍摄探店短视频,并在达人社交平台号附加购物链接发布。然而,相关推广短视频并未标识“广告”,消费者通过短视频附加购物链接消费后,公司从中提取佣金作为推广费用。

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显著标明“广告”。 该公司在新规实施后仍违规发布多个未标识“广告”的推广短视频,构成不具有可识别性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后续措施与提醒
下一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探店”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共同规范“探店”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各大社交及媒体平台上的“达人探店”、“达人种草”、“达人体验”类短视频,只要附上链接实现跳转购买,均明确属于互联网广告,必须标明“广告”字样,不得误导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