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未达到质价相符的服务等级
物业收费存在打包收取现象
小区设施设备管理履职不认真……
因“物业管理”产生的纠纷
近年来在泸州乃至在全国都屡见不鲜

昨日
泸州市房管局召开物管领域安全工作会
指出目前泸州物业管理方面存在乱象
同时发布针对问题的整治方案
会上曝光了哪些存在于我市的乱象?
又明确了哪些整治方案?
看泸君已划好这些关乎你利益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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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物业收费还存在乱收费或打包收费现象,有的项目却强行要求业主按年缴纳,尤其是在业主接房时最为突出。
针对这一情况,按照《前期物业服务示范合同》和《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物业服务费只能按月、季度、半年收取。

在装修方面,物业收取装修管理费,却为未严格履行告知、巡查、制止和报告义务。甚至有的小区在装修上还存在与卖砂石水泥、安装保险窗的商家沆瀣一气,强买强卖的现象。
目前全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物业小区40余个、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50余台,外墙瓷砖、玻璃幕墙、避雷设施、小区堡坎、电气火灾等隐患仍然存在。
经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初步排查,维多利亚一期、维多利亚二期、空间·爱情海、凉风坳商住楼等部分物业小区还存在安全隐患。接下来,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城镇既有房屋和房地产行业开展安全排查。
在物业服务方面,部分物业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高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等级。按照合同约定,应提供一级服务标准的,收费也是按照目前泸州市一级服务标准最高1.5元/平方进行收费,但实际服务标准还达不到二级服务水平。
根据《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物业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管理相关信息;42条明确规定:要将物业服务合同送至每户业主,方便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检查监督。

物业管理存在的诸多乱象
该如何加强管理?
市房管局对各区县住建局提出具体要求:
4月上旬
要完成隐患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
✔各企业要对物业管理区域消防、电梯、设施设备、外墙瓷砖、堡坎、避雷设施、电气火灾等全面进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并于4月上旬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泸州市房管局将根据问题台账,下达交办清单,督促开展整治。
✔让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各方对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条例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进行全方位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信用加减分的依据,并建立诚信企业目录库,实行优胜劣汰。
✔对在整治工作中不积极、不配合、不履职的物业服务企业将给予信用扣分。
✔泸州市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出了问题的服务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处理。
✔最后,泸州市房管局要求物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并积极探索试行智慧物业管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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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曾刚
编辑丨郭建 责编丨杨茜 谢蕤
泸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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