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2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6091 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表示:基层医院医生晋升职称不应以取得规培证作为必要条件。
答复指出,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 年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所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中,并未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还表示,高度重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根据卫生系列职称制度改革部署,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标准已有明确规定。
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能力。可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等作为评审标准的重要内容,对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此外,改革还体现出对基层人才的倾斜支持。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此前,大多数地区都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列为报考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