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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数据市场规模预测

▲图:2017-2022年中国工业大数据市场规模及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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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知道意见》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信发〔2020〕67号,下称《指导意见》),对我国工业大数据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促进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发展。
其中,给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数据汇聚
(1)推动工业数据全面采集。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改造,升级各类信息系统,推动研发、生产、经营、运维等全流程的数据采集。支持重点企业研制工业数控系统,引导工业设备企业开放数据接口,实现数据全面采集。
(2)加快工业设备互联互通。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实现工业设备的全连接。加快推动工业通信协议兼容统一,打破技术壁垒,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
(3)推动工业数据高质量汇聚。组织开展工业数据资源调查,引导企业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实现数据的可视、可管、可用、可信。整合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和监测数据,在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建设国家级数据库。支持企业建设数据汇聚平台,实现多源异构数据的融合和汇聚。
(4)统筹建设国家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汇聚工业数据,支撑产业监测分析,赋能企业创新发展,提升行业安全运行水平。建立多级联动的国家工业基础大数据库,研制产业链图谱和供应链地图,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产业发展
(1)突破工业数据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数据汇聚、建模分析、应用开发、资源调度和监测管理等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和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的部署和融合。
(2)打造工业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推动工业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和服务等环节相关产品开发,构建大数据基础性、通用性产品体系。培育一批数据资源服务提供商和数据服务龙头企业,发展一批聚焦数据标准制定、测试评估、研究咨询等领域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3)着力构建工业数据创新生态。支持产学研合作建设工业大数据创新平台,围绕重大共性需求和行业痛点开展协同创新,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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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指导意见》,河北省做出如下解读:
一是加快数据汇聚。把数据资源高质量采集上来、汇聚起来,是工业大数据开发利用的前提和基础。作为世界第一制造大国,我国工业数据资源极为丰富,但当前,工业数据采集汇聚中还存在不少困难,数据不可见、不可管、不可用等问题突出。为此,《指导意见》设置了4项重点任务,多种举措推动工业大数据高质量采集汇聚,为扩大和深挖数据要素价值打好坚实基础,主要是: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改造,引导工业设备企业开放数据接口;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加快工业设备互联互通;组织开展工业数据资源调查,整合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和监测数据,在重点行业建设国家级数据库,支持企业建设数据汇聚平台;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立多级联动的国家工业基础大数据库。
二是深化数据应用。融合应用是构建数据驱动闭环的根本牵引力,但传统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工业企业普遍存在对数据应用的认识不足、能力不够等问题,此外,大数据应用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为此,《指导意见》设置了4项重点任务,通过从需求和供给两端发力,共同推动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纵深发展,主要是:加快数据全过程应用,发展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新业态;组织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制定工业大数据应用水平评估标准;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作用,面向中小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资源,培育发展工业APP;培育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展竞赛、培训等活动,打造工业数据应用生态。
三是促进产业发展。技术产业是数据深化应用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我国大数据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但在关键共性技术、产品体系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短板,这成为制约高水平融合应用的重要瓶颈。为此,《指导意见》设置了3项重点任务,通过促进工业大数据技术产业发展,强化应用支撑能力,主要是:加快工业数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前沿技术部署融合;构建工业大数据产品体系,培育工业数据服务企业,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持产学研合作建设工业大数据创新平台,开展协同创新,加快技术成果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