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舞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证劵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反舞弊工作宗旨:规范本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行为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取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东正当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此类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收受贿赂或回扣;
(2) 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 非法使用或占有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财产;
(4) 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5) 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6) 伪造、编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7)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8) 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进行各项活动;
(9) 财务报告或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漏;
(10) 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舞弊行为;
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是指组织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取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此类此类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
(2) 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3) 偷税漏税,非法避税;
(4) 财务报告或信息披露存在虚假信息或误导性陈述;
(5) 故意报错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务报表阅读或使用者误解而做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6) 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7) 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8) 其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