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尽管面临许多阶段性发展的问题,互联网金融仍将作为“双创”的行业生力军出现,整个行业仍处于蓬勃发展的态势之中。
传统金融机构是持牌的金融机构,受到有效监管,互联网金融机构,只能部分任由演变为非法集资,金融监管部门鼓励和支持传统金融机构唱主角,这是政策大势,也是市场选择。
私募股权融资在内的许多不规范的平台,将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中小互联网金融平台转型倒闭成为普遍性的现象;很多企业会进行并购重组,可能会有新的机构进入;缺乏隔代布局的战略规划、产品和风控创新能力不足的平台将会被市场淘汰;吸引到大量资本的平台实力将大幅提高;上市公司并购现象增多。
传统产业的巨头们已经或者正在以投资、收购等各种形式涌入互联网金融行业,多走产业融合发展道路,金融、行业相互支撑,在征信、股权众筹、支付、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领域方面将持续发力,向理财、融资、营销等业务进行全面的综合化金融布局。
包括商业、银行、互联网企业、生活服务商等配套产业和金融、互联网、第三方机构等的配套服务以及完善中的配套政策正在融合,便捷、健康、多元化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版图在一些地方逐步成型。
互联网金融浪潮下的相关优秀个股、积极展开渠道拓展与互联网金融巨头深度合作的隐形冠军、传统金融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的互联网金融化平台等,正成为资本市场追逐的热点。
其核心是基于十部委“指导意见”的一系列细则将适时推出,更好地规范发展“互联网+”发展,落实未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思路;各业态监管细则也将逐步出台,互联网金融政策体系将全面落实。
新设的金融事务管理局,负责涉及“一行三会”的行政事务协调,由此将逐步明确地方监管体系;地方也必然因地制宜出台具体的监管细则,一些具体规定将使平台更加清楚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即将落地的半官方行业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包括最早倡导行业自律的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在内的全国性和地方性正规行业组织,在遏制“三伪”和行业自治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教育机制、网上投诉机制、网上仲裁机制、网上调查机制、纠纷解决机制、司法诉讼立案机制、消费者保护活动开展机制等,将在实践中逐步成型。
外国的技术和中国的市场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历史中最佳搭档,具有交流互动的天然优势,中国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甚至日本、韩国的金融科技交流互动将逐步增多。

文章转自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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