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6日,应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委员会于4月24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模块)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4年6月10日对此案作出产业损害初裁。据美方统计,2023年美国自各涉案国家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分别约为:柬埔寨23亿美元、马来西亚19亿美元、泰国37亿美元、越南40亿美元,涉嫌倾销幅度分别为125.37%、81.22%、70.36%和271.48%。
在泰国有生产基地的企业为阿特斯、天合光能。与泰国相比,马来西亚、越南则是中国光伏企业“出海”重地,所涉企业包括晶澳科技、晶科能源、隆基绿能、天合光能、东方日升等。
一、关税调整细节
1. 301关税
针对:中国产能
税率变动:5月14日由25%提高到50%。
2. 201关税
针对:非美电池组件产能
税率:2024年为14.25%,逐年下调0.25%,至2026年2月6日到期。
豁免变动:双面组件的201关税豁免被取消。
3. 双反税率
针对:中国企业及其东南亚产能
税率:不同企业税率不同,最新反倾销税率为36.5%,反补贴税率为8.47%。
4. 东南亚四国双反税(潜在)
调查状态:目前DOC宣布启动新一轮双反调查,税率等仍需等待初裁及终裁结果落地。

二、市场影响分析
1. 对美国市场的影响
装机成本:预计小幅提升美国终端装机成本。
项目经济性:由于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对项目经济性和装机积极性的影响有限。
装机预测:维持2024年美国新增光伏装机45GWac(同比+39%)的预测。
2. 对本土产能的影响
产能优势:美国本土电池组件产能优势放大,从美国制定政策想要达到的效果来看,成本曲线的目标分布形态从低到高应该分别是:美国本土电池+组件(含中国企业投资)<美国本土组件+东南亚电池<东南亚(或其他地区)组件+电池。若裁定涉及双反,东南亚产能出美税率提升,美国本土电池组件产能优势凸显。
国内企业布局:尽管对中国的光伏电池组件一再设限,但美国市场,仍然是无法完全抛弃的一个地区。来自电易汇的统计显示,以2023年为例,仅天合光能、隆基绿能、晶科能源、晶澳科技这四家企业来自美国的收入就将达到300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在东南亚的生产基地被美国盯上之后,中国的光伏企业不得不考虑在美国建厂,且有的已经开始投产。而随着这次关税的提高以及东南亚四国的免税期的临近,这些企业可能不得不加快建厂的步伐,且产品要进一步前移至电池端,既不仅要投资组件项目,还需要电池项目。
头部企业如阿特斯、隆基、晶科、天合、晶澳等在美国本土的产能规划增加。

三、美国光伏贸易政策的核心目标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 低成本光伏产品需求:美国追求低成本光伏产品,这不仅有助于实现国家的能源转型和气候目标,还能维持光伏产业链下游,如电站建设和相关制造业(例如跟踪支架)的就业机会。
2. 减少对外依赖:美国致力于减少对中国光伏产品的依赖,并推动本土光伏制造业的发展,以增强国内产能。
3. 平衡各方利益:美国政策制定时会考虑到在美投资光伏制造业的非中国企业的利益,确保政策对所有相关方公平。
4. 市场与制造业的平衡:政策旨在装机规模的增长与本土制造业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通过增加免税电池片配额等措施,帮助美国组件封装厂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四、市场展望
据统计,美国本土光伏组件产能在2023年底为23.5GW,而到2024年底,电池和组件产能规划将显著增加。尽管双反税率的实施可能会对市场造成一定影响,但预计美国仍有可能为电池片保留一定的免税空间,如在201关税调整中提出的增加电池片免税额度。
此外,由于美国市场是一体化组件企业的最大利润来源,任何加征的双反关税如果影响到美国市场的盈利能力,都可能促使这些企业调整其全球出货和定价策略,对亏损市场的接受度可能会有所下降。
美国光伏贸易政策的调整反映了其在促进国内产业发展和保护就业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求与全球市场的平衡。虽然政策变动可能短期内对特定市场参与者构成挑战,但从长远来看,这有助于推动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技术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