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我县计划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举行无人机灯光秀表演。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现作如下提醒:
1.1月20日~1月24日17:30-20:00期间,勿在新昌县城东物业大楼区域及周边300米范围内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经许可允许飞行器除外),勿开展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配合。
2.1月20日~1月24日无人机灯光秀表演建议观赏区域:南至东方花园,东至世纪佳苑,北至新昌大道东路。
3.请广大市民安全、文明、有序观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观看时注意自身安全,照顾好随行人员,保管好自身财物。
浙江飞流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