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海南省住建厅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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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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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申报目的及意义、基地发展规划,拥有相关技术、产品、生产线及平台的情况,已有的项目、生产、研发经验,创新技术、优势分析、工作目标、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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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联合体还应提供联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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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员工花名册及相应岗位证、资格证、职称证书等,以及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第三章 评审和认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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