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稳中可控,已经连续49日确诊病例零增长。但随着海外疫情有蔓延扩散趋势,如何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严格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为此,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第15号令,对境外来永人员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根据第15号令要求,境外来永人员通过其他渠道来永的,要在抵达永康后 1 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 、所在镇(街道、区)逐级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境外来永人员住宿酒店(宾馆)、联系(接待)单位要认真履行服务管理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所在镇(街道、区)逐级报告,主动配合政府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 14 天内来自或到访过高风险国家的境外来永人员, 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对 14 天内来自或到访过其他国家(地 区)的境外来永人员,在永有固定居所的,安排居家硬隔离 14 天,其他人员安排集中医学观察 14 天。境外来永人员应遵守中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指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境外人员确需回国来永的,入境前应当提前 48 小时通过钉钉或微信扫描金华市回国人员健 康信息申报二维码,或向目的地镇(街道、区)如实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同时境外来永人员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通过口岸防控检查入境后,按照相关要求和指定线路,由工作专班统一安排有序回永。严禁擅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回永。目前,浙江省已在上海浦东机场、上海虹桥机场、浙江萧山机场统一派驻服务工作组,境外来永人员入境后务必主动联系派驻服务工作组,由工作组逐级落实金华市、永康市接机服务专班统一安排车辆“点对点”接回永康,落实分类防控措施。




文稿 | 何春艳
编辑 | 何春艳 蒋英逍
审核 | 项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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