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有发现,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即便有法规约束,有新闻报道敲响警钟,还是无法杜绝违规充电和停放行为发生。
2月8日,在上海和福州分别发生了两起电动车爆炸起火的事故。上海某居民楼发生电动车爆炸,造成3人死亡;在福州某小区内,业主在楼层过道处充电,电动车自燃爆炸起火,造成2人受伤。
面对电动车火灾爆炸事故的频繁发生,不可存有侥幸心理,严格执行“三不”原则,保护个人和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买
不买无原装电池或充电器的电动车。以前有电动车商家售卖时不带原装电池或充电器,今年开始,这种行为属于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遇到这样的商家,一定要向他“说不”,可以要求整车装配。
不买与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电动车。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求商家拿出合格证,核实电动车上的电池、控制器、充电器等是否与合格证一致。出现与合格证信息不符的,存在安全隐患外,还属于改装电动车,到时候无法上牌,更有可能被处罚。
不入
不入楼、不入电梯、不入室内。每年因锂电池起火引发的火灾不在少数,一旦在电梯内、在楼栋里、在室内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表明,一经发现电动车进入居民楼,不仅会罚款,如果引发火灾等问题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充
不在室内充电,不私拉电线充电。家中的插座不具备过充保护功能,如果电动车长时间过充,有可能会导致电池过热甚至起火。裸露在室外的电线更有可能长期风吹日晒,容易导致电线绝缘层磨损老化,发生漏电危险。
车辆质量差,停放和充电不规范都是导致火灾重要原因,记住“三不”原则,购买合格产品,按要求规范停车,使用智能化的充电桩,才能有效的防止事故的发生,远离火灾伤害,守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