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改委5月27日官网发布《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
要点如下:
1.对部分企业债券发行放宽资产负债率要求。
2.鼓励企业发债用于特许经营等PPP项目建设。
3.支持县域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
4.鼓励优质企业发债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
以下类别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1.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或由资信状况良好的担保公司(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提供第三方担保、或使用有效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使债项级别达到AA+及以上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六大领域消费工程项目融资。
2.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电网改造等重点领域专项债券。
3.县域企业发行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的优质企业债和专项债券。
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1.将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不超过70%。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可按照“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孰高者测算净利润指标。
3.将城投类企业和一般生产经营类企业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分别放宽至65%和75%;主体评级AA+的,相应资产负债率要求放宽至70%和80%;主体评级AAA的,相应资产负债率要求进一步放宽至75%和85%。
相关解读:
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债券在促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融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于5月25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
就在该《通知》发布前不久的5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了促投资稳增长电视电话会议。徐绍史主任要求各地把促投资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狠抓政策落实作为促投资稳增长的重中之重,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切实发挥投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综合此次发布时机和具体内容看,《通知》对促投资稳增长的要求进行了及时回应;同时也可看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定位转型的要求,加快财金工作从微观向宏观、从审批向监管、从项目安排到制度供给转变的重要尝试
支持重点项目 服务实体经济
淡化发债指标 突出市场约束
扩宽融资渠道 支持PPP项目
(来源:发改委网站 中国经济报 整理编辑:王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