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提交不及时、不准确
企业年度信息公示报告提交不及时、不准确可能导致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满3年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内容来源 | 《创业企业风险指南手册》
责编 | 北京市留学人员海淀创业园风险防控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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