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意见》精神以及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的工作安排,北大孵化器现组织北京在园企业进行第十二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
2.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国际知名企业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申报人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类人才;
5.截至2016年5月15日,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所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下,且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经产业化或处于中试阶段。
(二)创业团队项目
1.创业团队成员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有海外创业经验或国际知名企业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2.创业团队成员应为公司的主要股东,创业团队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50%;团队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3.截至2016年5月15日,团队成员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创业团队所创办的企业须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2. 填报生成申报表后,连同附件材料,制作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和光盘一张,报送至北大孵化器。
1.纸质材料包括:
(1)申报表: 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
(2)附件:材料按附件目录参考格式准备齐全,制作目录,标注页码,顺序装订。附件材料中提供的证书、论著(论文)、专利、证明等外文书证资料的名称须用中文进行标注。仅提交申报人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论文,论著、专利等代表性成果证明需选择重要的,原则上不超过5份。申报表和附件材料需采用无线胶装方式合并装订。
2.光盘中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本应制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页码顺序与纸质材料一致)、汇总表(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内容要求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光盘上标注申报人姓名。
(二)报送要求
1.申报表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网上填报技术支持联系人
※点击“阅读原文”登录北京海外学人网(www.8610hr.cn),可下载申报表,根据附件清单提前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入口计划于4月5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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