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1: 预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合理吗?
解答: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是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考虑到国家关于工资调整的政策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等标准都已明确,为加快兑现工资,此次养老保险缴费为测算预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启动工作正在进行中,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际操作后,多扣缴部分再多退少补。
(房山区)
问题2: 如何领取养老金?
例:我保险已交满15年,现在已回老家,5年后到60岁,到时如何领取养老金?
解答:
依您所述,您属于外埠户口人员,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的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
(市人力社保局)
问题3: 公务员辞职后以前的养老保险能否补交?
例:我之前是公务员,工作年限五年,今年7月底辞职的,正好赶上北京市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7月份的时候也补扣了一笔养老保险,现在到了新单位后,新单位开始帮我开始交五险一金,通过查询记录是从今年8月份开始帮我交的,这之前的都看不到有交养老保险的记录,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此前5年的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解答:
依您所述,您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原来属于市属机关公务员,依据关于转发《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2]27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具体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应在审批退休时由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档案后认定。
(市人力社保局)
问题4: 养老保险没交够15年如何领取养老金?
例: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没交够15年,如何领取养老金?
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文件)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市人力社保局)
问题5: 养老保险缴纳人死亡相关保险费用如何结算?
例:如果未到退休年龄,交险人死亡的,费用如何结算?刚过退休年龄没多久,交险人死亡的费用如何结算?
解答:
如果属于本市户口人员,缴纳了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文件)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市人力社保局)
( 来源:首都之窗 整理编辑:王娜)

